本报讯 广州市从去年至今开展了一系列声势浩大的大规模打假行动,但是,不少行政执法机关还停留在“打货不打人”的旧观念上,影响了对制假售假者的打击力度和威慑效果。前天,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对《产品质量法》进行执法检查时,这一问题成为关注焦点。
据市政府介绍,去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7.9万人次,捣毁制假窝点562个、地下加工厂185家,查处制假售假违法案件7516宗。然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只有34宗,只拘捕了2 2人。市检察院的报告指出,执法过程中必须统一行政执法标准,规范线索移送程序。但当前打假的执法部门是“多头”办案,各部门的执法标准不统一,几乎一个部门对口一部法律,执法部门对怎样的案件应该作为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以及具体怎样移送没有统一标准。不少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意识还停留在“打货不打人”的旧观念上,影响了司法机关获取有价值的线索。对此,多位代表表示深有同感。
另据介绍,公安部门办案中打假罚款只占其总罚款金额的10%左右,份额不大。公安局通常以处理大宗刑事案件为先,那么在人力等因素制约下,只涉及几十万元人民币的制假售假案件便会因此推后侦查,使案件未得到及时解决。有关人士提议,能否在行政机关向公安部门移交制假售假案件时,在执法部门设立公安局的派出机构,该机构专门协助执法部门及时跟进并办理此类案件。
副市长林元和表示,政府会重视代表们多次提到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必须明确执法主体。他同时也表示,在处理事情时,多个执法部门会碰到一起,而各部门执法标准存在分歧,有时难以协调,比如司法移交,这会影响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分子打击的力度。文/董艳 洪启旺 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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