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香港7月20日电 记者陈少波报道:香港终审法院今天宣布3起有关香港居留权的上诉案件裁决结果。其中,驳回了香港特区入境处对“男童庄丰源居留权”一案的上诉。
终审法院今天宣判的3起案件分别是,香港入境事务处处长对庄丰源一案(终院民事上诉2000年第26号),谈雅然、陈伟华、谢晓怡对入境事务处处长一案(终院民事上诉2000年第20号及第21号)和Fateh Muhammad对人事登记处处长一案(终院民事上诉2000年第24号)。
“庄丰源案件”中,庄丰源的父母都不是香港永久居民,他们在1997年持双程证到香港探亲,并于同年9月29日在香港生下庄丰源。当壮丰源的祖父为他申请永久居民身份时,被香港入境处依法拒绝。庄丰源的祖父为此状告入境处。香港高等法院与上诉庭经过审理,都裁定庄丰源可享有居留权。特区政府入境处不服判决,上诉到终审法院。终审法院今天驳回了入境事务处处长的上诉。
谈雅然、陈伟华、谢晓怡都是港人在内地领养的子女。终审法院的裁决指出,他们没有香港居留权。
Muhammad由于使用伪钞而曾在香港服刑近3年时间。终审法院的判决指出,他被监禁期间不属于“通常居住香港”,因此他在香港还没有连续居住7年,不符合申请永久居民身份的要求。
短信发送,浪漫搞笑言语传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