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上海市徐汇区物价局撤销了对上海光大旅行社的处罚决定,致使一起行政诉讼戛然而止。
去年5月上旬,自称是“房地产老板”的钱叶春等4人来到上海光大旅行社,要求参加5月下旬“丝绸之路”线路的旅游。除了兰州、敦煌、嘉峪关、黄河等固定景点外,因客人特别指定的青海湖、鸟岛、阳关等景点不属常规节目,经双方商定,由“光大”为4人单独组 团成行,全部行程为11天。“房地产老板”随后痛快地付清了所有费用,共计25200元。6月初,皮肤黝黑、兴致盎然的4位客人安全地飞回了上海。至此,“光大”以为大功告成,双方“银货两讫”了,其实不然。
几天后,“房地产老板”又一次光临光大旅行社。此刻,他们亮出了真实身分———上海市徐汇区物价局干部,此行是来检查“光大”价格违法行为的。8月份,“光大”收到徐汇区物价局开出的“处罚决定书”,称“青海甘肃游”存在“住宿标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和“多收景点门票费用”问题,对“光大”作出“退还多收门票款116元和罚款1万元”的处罚。不久,物价局又撤销了这份处罚书,重开了处罚书。新处罚书重申了“住宿未达标”问题,而“多收景点门票费用”问题不见了,处罚上则增添了“给予警告”的内容。
光大旅行社对处罚表示强烈不满。他们认为,有关法规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而物价局的人从签订旅游合同到返回上海期间,只字不提物价检查,也从未向住宿宾馆进行任何调查,始终以个人名义开展活动。因此他们只能算作普通游客,按照行业规定,如发现问题应该向旅游质监部门投诉。至于住宿标准问题,“光大”也认为不存在任何问题。
今年4月26日,不服处罚的“光大”将物价局起诉到徐汇区人民法院。正当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7月16日,徐汇区物价局作出决定,撤销了对光大旅行社的处罚。 (本报记者刘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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