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拉萨7月20日电(记者张晓东)西藏和平解放5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持下,一大批藏族政法干部在发展西藏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茁壮成长,作出了巨大贡献。
据介绍,旧社会的西藏噶厦政府,设立的带有政法机关性质的“雪列空”,是“三大领主”统治阶级压迫藏族群众的专政工具,广大农奴不可能跻身于这个机构。1951年5月23日 ,西藏和平解放后,当年6月,中共西藏工委为了适应斗争需要和加强内保工作,设立了工委社会部,并吸收了一些藏族同志参加工作。据了解,在其后的14年间,随着西藏革命和建设的蓬勃发展,一大批优秀藏族青年被送到中央政法干校和其它政法院校学习深造,为西藏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建设增添了生力军。1965年随着西藏自治区的成立,自治区分别设立了公安厅、检察院、人民法院,从此西藏自治区政法机关和队伍建设逐步跟上了国家民主与法制的前进步伐。改革开放20年来,特别是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后,自治区政法机关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目前全区的7个地、市以及74个县、(区)均设立了政法机关,藏族政法干警占全区政法干警总数的大多数,在基层占到了80%以上,各级政法机关的主要领导干部,基本上由藏族同志担任。队伍的素质也有了明显提高。
据介绍,为了解决西藏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建设目前存在的困难,在不久前结束的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中央已决定在“十五”计划期间财政拨款12.8亿元,支持自治区改善县级政法机关的办公和生活条件。届时,自治区各级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将会呈现出更加喜人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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