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接重庆到涪陵的渝涪高速公路,全长118公里,于2000年12月20日通车。由于水土保持设施匮乏,通车以来,一个30公里长的路段内竟然频发了三起较大的滑坡事故,对公路行车安全构成较大威胁。这是记者随中华环保世纪行记者团到重庆采访时发现的事实。
记者看到,高速公路沿线被破开的山坡绝大多数裸露,红色土壤上清晰可见雨水冲刷的痕迹。山坡大都坡度偏高,有的接近直角,望之岌岌可危。公路主要的护坡措施是低矮的 挡土墙,挡土墙上从坡面上滑落的碎石和土壤清晰可见。
记者沿途发现几处塌方和滑坡,裸露的坡面上,整块岩体破裂后滑落在山坡上,一处挡土墙已经被冲破。据了解,沿高速公路从华山隧道至重庆长寿的三十多公里的路段,迄今已发生3起滑坡事件。
有关水土保持专家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光有挡土墙是不够的,公路等工程建设应该采取护坡、固坡措施,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
渝涪高速公路58公里处南侧搭起了路障,双车道变成了单车道,不出50米就有两处较大面积的滑坡,二十多个工人正在把地上的砂石往两辆卡车上装载,一个工人在半山腰上用铁钎在敲击石头,坡面上是一道道铁钎痕迹。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6月初的一场大雨诱发了这次滑坡,几千方砂石顷刻间塌下,挤破挡土墙和排水沟,冲上了路面。重庆交通工程开发公司两个多月共清理掉六千多方砂石。
情况远非滑坡那么简单。记者在公路上还发现,公路约50公里处,十几辆卡车正在向南侧的一个沟渠倾倒弃土;铁山坪隧道东口南侧,也堆放着大量弃土。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科技处罗祥荣处长承认:“渝涪高速公路滑坡等事故对行车安全确实有一些影响。重庆市的交通建设项目中也确实存在不足,有些公路建设项目没有专项环境保护措施费用,给项目环保措施带来极大困难。”
水土保持法实施已经十年,像渝涪高速公路这样有法不依,绝非个别现象。记者在重庆涪陵区了解到,319国道涪陵段29公里路段的改造,也是在没有做水土保持方案的情况下先期开工的,而水土保持法明文规定,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通称“三同时”)。
专家指出,我国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中,公路部门要比铁路、水电工程更严重,渝涪高速公路绝不是一个单独的现象。
据悉,到2005年,重庆市公路通车里程将从目前的2.9万公里发展到3.2万公里,高速公路将从232公里发展到680公里。
“观念如果不改变,法律意识不强化,渝涪高速公路的情况还将继续重演。”专家指出,随着我国公路建设的加快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山区开发建设所导致的水土流失不容忽视。对于地处三峡库区来说,水土流失更是影响库区水质的主要因素,三峡水库能否保持清洁,事关重大。 (本报记者肖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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