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簿”,这个让亿万农民,让许许多多两地分居的“牛郎织女”充满辛酸、充满痛楚回忆的“小本本”,如一堵无形的“城墙”,几十年来横亘在农村和城镇人口之间,难以逾越。如今,这个令人伤心的“小本本”正褪下计划经济的传统色彩,逐步与市场经济接轨,并将朝着实现公民权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三种价值取向的目标,循序渐进地向现代户籍制度迈进。
“半家户”的苦恼
1986年从云南大学毕业的李盛,有幸被分配在省城一家企业从事办公室工作。1990年结婚,虽然按照昆明市的规定,在昆明出生的儿子总算落上了户口,但妻子却依然是地地道道的外地人。如今,尽管他们结婚已满10年,但妻子不属城镇居民,仍然不能实现全家进入昆明的梦想。
李先生苦恼地说,“因妻子户籍不在昆明,她和我居住在一起,就形成了农村管不到,城镇管不着的尴尬局面,我吃尽了两地分居的苦头。”
户籍制度对于外地人的影响是局外人难以想象的。无城市户口,就业总是遭到社会的歧视,不仅在工资、住房、就医、劳保、子女上学等方面受到不平等待遇,而且随时都有被解雇的危险。李盛的妻子已在医疗行业摸爬滚打了10余个春秋,看病打针样样在行,中医西医几乎都能出诊。可到了昆明,想在大医院找份工作比登天还难,李盛请了许多朋友帮忙,一些小医院看了她的简历后,很想聘用她,叫她拿户口本来看一下,她却说“我的户口不在昆明。”医院只好摇摇头,把她拒之门外。医院领导说:“因为有关部门明确规定,在昆明从事医护工作,必须持有卫生部门办理的上岗证和昆明户口。如果我们聘用了你,一旦被有关行政部门查到,我们就要被罚款。”
李盛的妻子最后到一家公司职工食堂去做饭。她十分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虽然有昆明户口的工作人员工资比她高,还有各种各样的劳保福利,但是她从来不计较,公司领导还夸赞她工作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可好景不长,公司为了减员增效,首先就把她这个外来工辞退了。
像李盛这样的家庭被称为“半家户”,即夫妻双方中有一半是外地户口。李盛的话道出了人们的共同心声:“希望不要把户籍的苦恼带给下一代。”
户籍改革,昆明在行动
户籍管理是我国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现行户籍制度在市场经济当中显得越来越别扭,越来越不适应:它阻碍了劳动力与人才的正常合理流动,制约了人力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它阻挡了小城镇蓬勃发展的步伐,阻止了城市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与此同时,它还窒息了人们自由居住、自由迁徙、自由发展的基本权利……有关专家认为,户籍制度是计划经济在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集中表现,是计划经济的最后一座堡垒。无论从实践上,还是从理论上,传统户籍制度已经不是改不改的问题,而是改什么,怎么改的问题了。
为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方便群众落户,切实解决长期以来新生儿落户中存在的问题,昆明市首先解决除盘龙、五华两城区以外的新生儿落户问题,让1997年6月10日后(含6月10日)出生的婴儿可以随母或随父登记常住户口,一改过去婴儿落户只准随母的制度。1998年4月13日,昆明市又对户籍管理作出重大调整,采取以下7条措施放宽落户及迁户限制。这7条措施包括:对1997年6月10日后(含6月10日)出生的婴儿,在全市范围按自愿选择随母或随父落户;丧失劳动力的残疾人家庭和特困户的学龄前儿童,要求在昆随父落户的,经查实准予迁入昆明市落户;凡与昆明常住人口结婚已满10年的非农业人口,原户籍地无固定职业,现已到昆明市投靠一方生活,并在昆有固定住所可准予迁入昆明市落户;凡与昆明市常住人口结婚已满10年的非农业人口,其18周岁以下子女要求随父的,可准予迁入昆明市落户;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身边无子女需到昆明投靠子女的非农业人口,可迁入昆明市落户;对原户口在昆,对因工作调动在其它地区离休、退休的人员,需返投靠配偶、子女生活的,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优先予以解决落户;在昆投资、人才引进、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的公民及其亲属,按《昆明市蓝印户口管理暂行规定》申报办理蓝印户口;因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发生变动,按实际工作和居住地,需在五华、盘龙、西山、官渡4区内互迁的非农业人口,由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称之为坚冰解冻也好,称之为刚性的软化也好,昆明现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总算实实在在地跨出了一步。对有关职能部门来说,这只是改革的一小步,而对李盛这样的家庭来说,却是了不起的一大步。
户籍管理制度呼唤“变法”
户籍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公民的迁徙自由。随着我省住房福利制度的彻底终结,医疗、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日趋完善,户籍制度这块“坚冰”虽然已在慢慢破碎,但还没有消融,户籍制度改革仍然任重道远。
许多到昆明的外地人慨叹:“城市与我们之间始终隔着一道‘篱笆墙’,墙上的空隙让我们看到了光明,看到了前途,却没有给我们留下一条可以挤过去的路。”一位在城市闯荡了多年的青工刘兴发,对现行的城市“篱笆墙”有切肤之感,他说:“一个人没有办法选择出身,但谁也没有办法阻挡我选择自己的志向!”他认为,现行的户籍制度仍然与社会形势的发展不相适应,给城市管理和人民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例如,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比例高;春节民工潮给交通带来巨大压力;户籍的约束使同乡通婚普遍,不利优生优育;产业工人没有城市户籍保障,导致技术人才市场不稳定;外来人口子女就学难,学费高,下一代素质堪忧;计划生育工作难以落实,“超生游击队”在城市大量存在等。
由于缺乏合理的户籍管理机制,流动人口转化为移民的过程往往相当困难,不少城市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险和购房等方面设置重重障碍,这种做法违反了社会发展规律,从而阻碍了城镇化的发展进程。对此,不少有识之士呼吁:尽快颁布流动人口户籍法,使流动人口户籍有法可依,防止户籍歧视;建立流动人口“准户籍制度”,将打工者户籍纳入所在城市管理;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吸收具有稳定收入、稳定工作的流动人口为当地居民;加快户籍制度的信息化管理;逐步建立来去自由的户籍模式等。
有学者指出,“外地人口背井离乡、扶老携幼进入昆明,经过长时间的磨合,他们已成为城市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力量,如何看待他们,就是如何看待我们所生存的这个城市的发展与未来。我们可以用‘全国都存在这种现象’来回答他们,但我们不能用这个理由来麻醉自己。”
随着西部大开发的进一步推进,产业的升级和新兴城镇的涌现,流动人口问题将更加突出。面对传统户籍制度这个顽固的“堡垒”,各地都已在不违背国家户籍制度的大前提下,不同程度地开始进行大胆的尝试。
业内人士和普通老百姓呼吁:云南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能否再快些。 沈向兴尤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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