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养猪场引发百万元经济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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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7月23日14:25 云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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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官渡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在当地影响较大的由承包养猪场引发的涉及数百万元金额的经济案件。
原告官渡区食品公司起诉称:1993年初至1997年初,被告承包了原告的养猪场。被告张静兴因养猪需要,即向官渡区食品公司筹建的饲料厂赊购饲料,每次都是被告到官渡区食品公司饲料厂拉走饲料,待生猪销售后再付款,双方对每一笔赊购饲料都约定付款期限,到1997年元月1日,被告尚欠货款3209367.78元,之后被告又陆续付款,直到2000年4月3日止,被告尚欠饲料款667865.48元。
被告人张静兴认为:1993年底,与 官渡区食品公司签订了承包协议后,在履行过程中出现如下问题:(1)官渡食品公司只投资618000元后就不再投资,造成我资金不足,被迫接受食品公司提供的不符合标准的劣质饲料;(2)双方对饲料价款的计算及结算有争议,并于1995年7月17日通过会议约定:食品公司调拨给被告的饲料单价为原饲料价款加100元单价,但食品公司始终未提交给被告原料价格,所以无法确定饲料的单价;(3)2000年4月,双方对帐,食品公司提供了饲料厂当年的部分发票和单据。作为食品公司未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没有资格生产销售,它所从事的饲料生产销售都是非法的;从Sz95180和Sz95181的两份检验报告显示:食品公司生产的饲料不合格。在庭审中,被告张静兴当庭提出反诉:要求食品公司赔偿被告多支付的14万余元以及食品公司所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饲料所有货款650万余元,合议庭决定要求被告张静兴办完有关手续且还有级别管辖问题延期审理,被告张静兴又决定放弃650万余元反诉请求。但由于双方对饲料的争议较大,证据和有关帐本较复杂,审判长宣布延期再审。柏立诚 毕烨(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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