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念之差,让我晚节不保,悔恨终身。”这是南京气象学院原副院长蔡云祥在看守所里对自己的评价。因收受施工单位负责人的五万元“好处费”,近日,这位有过辉煌经历的副厅级干部,被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曾经辉煌
蔡云祥出身农家,1966年自南京气象学院天气动力学系毕业后,留校任职。“文化大革命”的深入开展,激起了他强烈的革命热情,1968年6月,蔡第一个主动要求到边疆工作,1980年2月蔡云祥因工作成绩突出被调回母校,先在气象系天气气候研究室跟老教授学习技术。1982年院里选拔干部时,老院长讲了一句:“小蔡腿快、眼快、手快、笔头快,而且他也曾担任过行政领导职务。”他便被任命为系办公室副主任。从此,他在仕途上一帆风顺:1984年任人事处副处长;1986年任院长助理,协助一名副院长分管后勤工作;1990年3月,蔡被任命为副院长,分管基建、财务、审计等后勤工作。
晚节不保
刚上任时,他决心“好好地干出一番事业来”。为了不影响教学,学校的基建工程一般都是利用假期进行,蔡云祥的寒暑假都是在工地上度过的,对施工单位的金钱腐蚀也是坚决抵制,他曾多次向纪委上交礼金。几年过去了,职务没有再上升,这使他感到有些失落,很快就要到退休的年龄了,他的心态渐渐地开始变得不平衡了,正在这时,包工头潘某的出现,改变了蔡人生的轨迹。
1998年,挂靠南京六建的高淳人潘某,承建了气象学院北教学楼维修工程,蔡在一次吃饭时认识了潘某。当年10月,工程竣工后的一天,潘某来到蔡的办公室,寒暄一番后,潘拿出一个信封:“这段时间合作的不错,‘这个’表示一下感谢。”说完,他就放下信封离开了。这次,蔡没有像以往那样,把这一万元上交纪委,而是把它放进了自己的抽屉。此后,蔡云祥又先后多次收受了潘某的贿赂共计四万元。
收钱后必替人办事的蔡,自认为收钱的事做的“天衣无缝”,哪知“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今年初,接群众举报后,检察机关经几个月的缜密侦查,已基本查清了蔡的犯罪事实。(尔冬 李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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