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记者昨日在水利部门看到这样一组数字:“全省每年因风雨洪涝经济损失上百亿元,其中水利损失逾十亿元,而省三防部门可以拿来应急救灾的经费却只有囊中羞涩的500万元。”有关人士称,今年汛期刚刚过半,直接经济损失已经达到73·228亿元、水利损失达到7·187亿元,面对巨大的损失,如何调配极其有限的经费,这个问题真是令有关人员倍感愁肠百结。
广东特大防汛应急经费制度建立于1975年河南板桥水库事件之后,二十多年来,这一经费制度在广东的运行,起到了多方面的积极作用。然而,经费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矛盾在广东却日益突出,用业内人士的话来说就是:“额度亟待提高、制度亟待建立”。
水利部门有关专家分析,首先是捉襟见肘的额度。据介绍,省级防汛应急经费每年约500万元,从1975年至今没有提高过额度。这500万元防汛应急经费对于每年逾百亿元的经济损失和上十亿元的水利损失来说,可谓是杯水车薪。
其次是亟待建立的制度。除了省级每年500万元是有制度规定下来的以外,全省大部分市县没有防汛应急经费的制度。按照我省防汛应急经费有关管理条例,市、县两级分别占财政收入的1—3‰、3—5‰是纳入年度计划的。事实上有的地方实际投入这方面的资金不少,但由于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下来,往往出现滑西瓜皮————滑到哪算到哪的现象。
针对此种情况,专家指出,我省“特大防汛应急经费”呼唤良性机制,这是我省救灾抢险不可忽略的投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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