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玩忽职守造成国家损失人民币36亿元、港币368万多元的原建行恩平支行行长侯春幸,近日被江门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这名负案潜逃近3年的恩平金融风险案要犯,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1993年7月,中央提出“约法三章”,整顿金融秩序。人民银行江门分行和恩平市支行先后3次对一些金融机构高息吸储问题进行了检查通报。建行广东分行也派出工作组赴恩平 重点清理高息贴水存款问题。遗憾的是,恩平市原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仅没有引起重视,反而将问题严重的建设银行恩平支行树为先进典型,还提拔原行长郑荣芳为恩平市副市长(已因贪污、受贿罪被判死缓)。1994年初,原在当地某镇担任镇长职务、毫无金融管理经验的侯春幸被任命为建设银行恩平支行行长。这时,该行已经因多年违法高息贴水存款和账外经营而出现严重资金不足。
接任后,侯春幸借口“为了不使银行关门”继续使用高息办法吸储(贴水率高达18%至25%),并以更高的息口将这些存款贷出去,企图从中得利。所有这些非法行为,均经他签名审批。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侯春幸的违法违规行为愈演愈烈。
江门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出,侯春幸在1994年2月至1995年11月任建设银行恩平市支行行长期间,违反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指使该行下属7个办事处通过高息贴水吸收存款和账外拆借资金的方式,违规吸收32亿多元,以发放流动资金的形式向企业违规发放账外贷款349次,共计人民币25亿多元和港币240多万元。其违规发放的贷款大部分无法收回,造成国家经济损失人民币36亿多元、港币368万多元。这些行为导致该行无力兑付到期存款,出现存款人挤兑、闹事现象,建设银行恩平支行被迫撤销,200多名员工被遣散。
1997年,恩平多年积淀的金融风险压力终于爆发,国务院工作组进驻该市调查。侯春幸自知罪孽深重,闻风而逃。
1999年5月11日,江门市成立了“追逃工作专责小组”,任务是整合检察与公安两机关的职能优势,追捕负案在逃的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分子。被中央工作组点名的恩平市金融风险案要犯侯春幸被列入专责小组重点追捕名单。去年1月,专责小组再次搜集到关于侯春幸的行踪报告,证实他主要在广州、阳江一带活动。此时,一个关键人物引起侦查人员的注意,她就是侯春幸的情人。此人与侯关系暧昧,极可能仍与四处躲藏的侯春幸保持接触。侦查人员获得了他们将于3月21日在广州某酒店约会的重要情报,当专责小组4名骨干出现在侯春幸面前时,“侯行长”除了大惊失色外已无话可说。
江门市检察院经调查核实认定,侯春幸在任其间,违反国家金融法律法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检察院于今年3月1日向同级法院提起公诉。江门市中级法院于3月27日开庭审理此案。(林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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