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24日电 今年5月1日,重庆市武隆县县城江北西段发生高切坡垮塌事故,致使一幢建筑面积为4061平方米的9层楼房被摧毁掩埋,造成79人死亡、4人受伤。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这起地质灾害事故高度重视,迅即对人员的抢救和善后工作作出明确指示,并先后两次派出调查组赶赴现场深入调查,协助地方做好有关工作,使伤亡人员都及时得到妥善处理,保持了社会稳定。截止目前,事故原因已经查清,国务院决定对这起地质灾害事故人为责任调查处理情况给予通报。
经调查认定,这起地质灾害事故的发生,有地质原因,也有诸多人为因素。垮塌建筑的项目业主及施工组织者李强,在没有任何勘察资料和没有进行设计的情况下,即进行坡地切坡施工,护坡治理工程处理不当;武隆县江北新区西段管委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履行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责,将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武隆县建委对高切坡治理无有效的监督措施。武隆县建委的一些领导,接到险情报告后,没有采取首先疏散住宅楼居民的果断措施,丧失了宝贵时间,严重失职。武隆县政府在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过程中,违反了《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将地质灾害事故发生地段确定为建设用地,导致了该项目的选址错误。总结这些人为因素,教训非常深刻。
对已确定的这起地质灾害事故11名责任人,由重庆市委、市政府按照规定程序作如下处理:李强,包工头,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传志禄,工商银行涪陵分行枳城支行职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视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陈朝友,武隆县建委调研员,给予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杨顺刚,武隆县建委副主任,给予撤销县建委副主任职务处分、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余雪峰,武隆县建委副主任,给予撤销县建委副主任职务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蒋鸿,武隆县建委主任、中共武隆县建委政治部主任,给予撤销县建委主任职务处分、撤销中共武隆县建委政治部主任职务处分;廖学文,武隆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给予撤销副县长职务处分、撤销中共武隆县政府党组成员职务处分;传志福,重庆市江北区委副书记,给予撤销中共江北区委副书记、区委常委职务处分;柯梗生,武隆县常务副县长、县委副书记,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杰,武隆县县长、县委副书记,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元楷,武隆县委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鉴于重庆市规划局对武隆县违反县城总体规划进行建设的行为失察、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对武隆县建委在实施建设工程管理方面的监督不力,由重庆市委、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
对该项目在勘察设计、施工的环节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由重庆市委、市政府组织查处,查处结果报建设部、监察部备案。
国务院要求,重庆市政府要认真吸取这起地质灾害事故的教训,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隐患,制订有效防范措施,切实改进工作,减少以至避免此类灾害事故的发生;建设部也要认真总结教训,完善有关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并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方面的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要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保持社会稳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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