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限价规定实施三天,为何按兵不动
本报讯 昨日本报报道了一些医疗机构和药店没有执行省物价局对13种中成药限价的规定(《见A13版《药店不当一回事》),笔者今天又追踪查询了几大药房的药价,发现规定限价的13种药品,价格依然超标。
笔者就此问题采访了省物价局价格处陈科长。据了解,药价未改的主要原因,是医疗单位普遍没有重视信息网发布的消息,红头文件一天没“到手”,他们就一天不降药价。
陈科长表示,这次药品限价的规定主要是通过网上通知的方式下达的,按法律规定,在物价局信息网上的公告与书面文件有同等效力。但是,医疗机构和药店普遍存在一种惯性,觉得若不是“红头文件”就不正式。加上医疗机构落实新规定的程序比较死板,领导拿到批示后,还要进行研究,然后再发给下属通知执行,一环环下来,通知落实的时效自然就大受影响了。
据悉,此前省物价局曾召集各大医疗单位有关专家,召开评审会议,告知将用快捷高效的电子邮件通知,并要求他们将本医疗机构的电子邮箱地址上报给物价局。但是到前天为止,回复的医疗单位仍然寥寥无几。尽管医院和药店对执行规定有种种难处,但是就像陈科长所说,文件规定了在7月23日实施,医院和药店“无论有什么借口或原因,在法律上都站不住脚,都不能成为理由”。
(刘达倩 罗伟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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