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搜索 短信 分类 聊天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何祚庥等专家学者呼吁尽快复查海灯法师案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7月26日11:19 中国新闻网

  今年“两会”期间,以反邪教、反迷信著称的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何祚庥给有关部门写信,要求尽快依法复查 “范应莲诉敬永祥侵害海灯及本人名誉权案”,还该案被告、四川日报记者敬永祥以清白。

  而事实上,关于海灯的种种神话已经被打破的今天,早在10年前就以科学态度勇敢地站出来向神话宣战的敬永祥, 依然背负着法院强加给他的“罪名”,实在有欠公道。7月
10日,来京参加全国反邪教协会工作座谈会的敬永祥带着一脸的 无奈对记者说,他只希望此案能在法律范畴内尽快有一个公正的结论。

  80年代,有关海灯及其弟子范应莲的报道不计其数,海灯的武功被吹得越来越神:说海灯是少林武术的正宗代表; 擅长“二指禅”(甚至“一指禅”)、“童子功”、“梅花桩”和“铁布衫”等绝技;可一跃登上平房房顶,会“定慧止观法 ”,能“长坐不卧”、“数日不食、冬不畏寒、夏不畏暑”。海灯的身世也被吹得越来越离奇:“少林寺第三十二代方丈”; 早年师从少林寺“汝峰和尚”,1946年被少林寺聘为国术教授;40年代和50年代曾在成都、上海等地多次打擂,“搏 得武林赞誉”,并多次得奖。总而言之,海灯在当时的形象是“集武学、佛学、文学于一身”的少林宗师。关于海灯的弟子范 应莲,当时的媒体也有不少报道,说范也会不凡的武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武术总教练”,等等。

  1988年,四川日报记者敬永祥写信给新华社,反映海灯及其弟子范应莲弄虚作假,认为不应“搞虚假宣传”,希 望上级领导关注这场“造神运动”。12月25日,新华社内部刊物以《敬永祥对海灯法师提出不同看法》为题刊登敬的反映 信。之后,敬永祥在《金岛》和《报告文学》杂志发表报告文学《海灯法师神话的破灭》和《“海灯现象”———八十年代的 一场造神运动》,全国数十家媒体转载。1989年8月,范应莲以此内参向成都市中院状告敬永祥严重侵害海灯及其本人的 名誉。1993年4月,敬永祥又收到范应莲指控敬公开发表的文章侵权的《补充诉状》。

  1993年5月29日,成都市中院经两次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敬向新华社写信反映情况的行为“可不认定为侵害 海灯和范应莲的名誉权”,但是敬后来公开发表的文章因“基本内容失实”构成侵权,判决敬永祥一审败诉。敬永祥上诉5年 后,1998年8月17日,四川省高院未公开开庭审理作出终审判决,基本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判令敬公开“为海灯消除 影响,恢复名誉;为范应莲消除影响”。8月24日,敬向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等部门递交了申诉状。1999年4月,成都市 中院执行庭的法官两次到四川日报社,准备对敬采取拘留、罚款或判罪等强制执行措施。时至今日,该终审判决没有执行。

  事实上,在敬两度败诉的过程中,就有不少知情人和社会知名人士以各种方式对敬永祥表示支持。1998年4月, 长期跟踪此案的作家张扬出版了报告文学《海灯神话》,今年1月,张扬又出了该书的精简本《谎言重复一千遍》。四川日报 社党委对“海灯案”也有鲜明的态度,党委认为,“敬永祥当初所写的内参和报告文学的思想政治观点是正确的,具体事实是 真实的,他对新时期出现的愚昧迷信现象较早敲响了警钟,表现了一个新闻工作者高度的政治责任和远见卓识”。

  著名律师张思之认为,看似复杂的“海灯案”的核心问题只有三个:一是海灯的武功到底如何,有无吹嘘;二是海灯 与少林寺的关系到底如何,有无作假和隐瞒;三是范应莲的身份到底如何,是不是全军武术总教练,有无弄虚作假。

  大量的材料表明:海灯会一定的武术,但“实在不能称得上武术家”;海灯早年在成都青年宫、上海跑马厅等地打擂 、参加武术比赛的故事大都是捏造的;海灯会身体侧卧、两指支撑半个身体的“二指禅”,但这不算绝技,许多习武者都能够 做;没有可靠的材料证明海灯会双脚倚壁朝天、两指撑起全身的“二指禅”,他1979年在电影里表演的“二指禅”是靠绑 了绳子才做出来的;海灯其他的“神功”(如长坐不卧、一纵上房、数日不食等)大都是海灯及个别弟子自我吹嘘、加上一些 媒体夸大宣传后“制造”出来的;1982年之前,海灯与少林寺的关系仅仅是曾去过几次少林寺,他从来就不是正宗“少林 僧人”,更非“少林方丈”、“少林正宗”,其功夫也不是“少林功夫”。

  现有的材料还表明:当年不少关于海灯和范应莲的不实报道,与范应莲的自我介绍有关;范发表多篇文章署名用的是 “中国人民解放军武术总教练”,是严重的弄虚作假行为。

  今天,人们对海灯和范应莲会有什么样的评价,相信公道自在人心。有关专家呼吁,现在是依法复查“海灯案”,还 敬永祥一个清白的时候了。

  全国记协副主席、四川省政协常委姚志能认为,依法复查“海灯案”,不仅事关敬永祥个人的利益,而且事关如何依 法保护新闻工作者的舆论监督权利,事关能否真正贯彻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四川日报社社长李之侠 对记者说,法院复查此案是完全必要的,“错误的东西必须纠正”。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杨立新也认为,敬永祥涉 案文章的主旨是让大家警醒,反对造神,这种言论行为本身应该受到更多的免责保护。

  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所研究员魏永征认为,名誉自在人心,法律能够对名誉权被侵害者实行救济,在根本上还是因为 侵权言论本来就是不符合权利人实际表现的虚假评价。如果想用强制的力量来消除真实批评的影响,维护虚伪不实的“名誉” ,那恐怕是徒劳的。

  从记者在四川省高院了解的情况看,10年“海灯案”到今天这样的局面,原因是多方面的。该院一位负责同志认为 ,复查此案有多方面的益处,从这一案件可以得出不少深刻的教训,也能够让我们更加看清司法改革的方向。

  编后

  关于海灯的神话虽已破灭,但当初的一些错误作法仍未得到纠正。出现这种情况,一个重要原因是有些人不愿意实事 求是地对待错误。认为此事虽然属假无疑,但由于其已被说得跟真的差不多了,就不必去揭穿了,不要翻旧账了,不需纠正了 。甚至有人认为,发展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需要利用名人效应,因此“海灯神话”和类似神话应该继续下去。

  这种观点十分有害。首先,它无视群众的知情权,愚弄群众。其次,继续误导群众,为别有用心的人所用。第三,宣 扬虚假,反对真实,与我们倡导的诚信道德准则相左。第四,违背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依法复查、纠正“海灯案”,除了在法律上还敬永祥一个清白,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以外,重要的是让那 些与诸多“大师”出笼有关的部门和个人,深刻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及其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有利于我们认识加强舆论监 督的重要性。

  (《人民日报》2001年07月26日第十版记者傅昌波)

       短信发送,浪漫搞笑言语传情


发表评论】【时事论坛】【短信推荐】【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分 类 广 告
北京
  • 东方昌宇项目合作
  • 想去德国和日本?
  • 金世纪梦幻英语!
  • 光大华孚写字楼
  • 寻求养生保健理论 济南
  • 旧车换新价优!
  • 正在低价出租公寓
  • 人体艺术克隆
  • 西安电影培训学院 上海
  • 海宇房产-更多房源
  • 东方欧洲完美结合
  • 欢迎加盟徐汇商圈
  • 上海市中国旅行社 广东
  • 浙江大学研究生班
  • 免学费暑期电脑班
  • 分类广告刊登热线>>

     新浪推荐
    2001年北京高考分数查询即将推出
    新浪教育全新改版--英语、考试、出国、培训
    快来参加新浪网友婚纱靓照大赛!
    中国男篮征战亚锦赛
    联想北京2008年奥运会专题
    全新北京都市生活--引领时尚 白领必读
    订阅手机短信笑话 天天笑口常开!
    为漫画梦找一个家-漫画作家专栏闪亮登场!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