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上课 没证不行
山东省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同时面向社会人员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本报济南7月25日讯 (记者 徐静 实习生 刘海琴)今天从全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将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对1994年1月1日以后的在职教师、社会人员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据省教育厅负责人介绍,教师资格制度全面实施后,只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件,依法取得教师资格,持有教师资格证书者,才能在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目前,我省对1993年12月31日以前的在岗人员已进行了教师资格过渡,共有69·2万人获得了教师资格。今年我省将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认定,主要是对1994年1月1日以后的在职教师、社会人员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据悉,2001年8—12月,对1994年1月1日以后补充到教师队伍中的在职教师、在教师资格过渡中暂缓过渡人员进行资格认定;2002年1—5月,进行民办学校现任专职教师和社会人员资格认定。2002年7月以后,我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将转入正常化,每年上半年对社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者进行认定,下半年对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含师范教育类和非师范教育类)进行认定。
短信发送,浪漫搞笑言语传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