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洪启旺报道:广东省人大代表、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的“议案大王”王泽华近日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一份闭会期间的建议,建议省政府有关部门建立一种完善的制度,报告并公布路桥收费每年收费与还贷情况。
王泽华说,无庸置疑,改革开放以来广东采取路桥有偿使用、核准收费办法对推动和加快广东路桥建设起了巨大作用,成绩有目共睹。如果这种收费收支账目清晰、管理有度的 话,路桥建设资金的投放与回笼必将趋于规范,路桥建设投资体制将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但最近报章刊载了省交通厅答复游海燕代表有关洛溪大桥建设资金构成与还贷情况,除游海燕代表尚有若干疑问外,他本人也有几点意见。
王泽华说,洛溪大桥于1988年8月通车,为什么省公路工程定额站拖至10年后才最终审定结算金额?在这长达10年的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主管部门应该说个清楚。对洛溪大桥贷出75708.5万元的各金融机构能不能分别给一个贷款明细数,让大家看个明白?
该建议说,全省路桥收费站比比皆是,该收的自然应该收,已经收够的就不能再收,这是路桥有偿使用的基本原则,这就存在一个监管与审计问题。建议建立一种完善的制度,每年对收费与还贷情况进行报告和公布,并将新增收费站名称和已完成回收任务需吊销收费资格收费站名称向媒体公布,以接受群众监督。最近报章披露的高速公路腐败案件中数名厅级干部纷纷落马,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在路桥建设工程招投标和工程预结算方面,都可能出现因主管领导的腐败行为而人为地增加路桥建设造价。监察部门应以此为鉴,研究出一套易于操作、切实可行的监督措施,以推动路桥造价的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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