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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黑治黑惹命案--台黑帮分子东莞作恶揭密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7月26日18:22 金羊网-新闻周刊

  策划动机

  广东东莞的台商和台资企业密集程度,在全国都名列前茅。但是近年来,随着台商大举进驻此地,来自台湾的黑帮分子及涉黑人物也如影随形地来到这里,他们误认为祖国大陆和台湾一样,也是他们为所欲为大发横财的风水宝地。他们在东莞落下脚来,开始为非作歹。但令他们心碎的是,祖国大陆的公安干警很快就让他们的美梦破灭——警方重拳出击,一
桩连一桩地破获了黑帮分子的案件一个接一个地摧毁了黑恶势力的组织。

  抓的抓,判的判,渡海而来的台湾黑恶势力立足的根基被彻底铲除。东莞,又有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为人称道的治安环境。

  一位在莞“台商”,与生活在内地的一名涉嫌参与多宗罪案的台湾“黑社会分子”相识,两人很快打得火热。料不到,因为金钱上的往来,双方剑拨驽张,“台商”决定先下手为强,请来一名潜逃至大陆的台湾犯罪分子出面“摆平”。几声枪响,“黑帮分子”血溅楼梯,众人夺命狂奔,情妇抱头惊叫……

  这些只有在港台“黑帮电影”中才能看到的血腥残暴一幕,却“活生生”地在现实生活中上演了。

  昔日“好友”反目成仇

  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陈灶生,台湾省苗栗县竹南镇人,现年48岁,1995年与妻子一起到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某鞋业有限公司工作,后开办“大容碳烤店”。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他在厚街镇认识了同样来自台湾的老乡洪金发(化名)。

  洪金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呢?案发后,陈灶生的律师称洪“是一个作奸犯科、涉及台湾多宗罪案的黑社会分子”。陈与这样的人交往,危险性可想而知。

  但这似乎并未妨碍两人成为“朋友”,非但如此,陈灶生还于1996年6月份与妻儿一起举家搬入洪金发在厚街镇康乐南路租住的一幢出租屋,与洪金发一起居住。

  好朋友自然要相扶相携,互相帮助。两家居住在同一屋檐下后不久,洪金发便以筹办一间唱片影碟公司缺钱为由,向陈灶生借钱。老乡、哥们再加上抬头不见低头见,陈灶生没办法也不好意思拒绝,只好慷慨解囊。

  但令陈灶生想不到的是,借钱的口子一开,就再也收不住,洪金发之后又以种种借口多次向他伸手。对此,陈灶生很为难:借吧,自己的钱不是很多,又怕洪借个没完没了;不借吧,怕伤害了朋友感情,更担心的是感情一破裂,以前借出去的钱要不回来。最终,他还是咬着牙把钱陆续借给了洪金发。

  如此这般,洪金发很快就欠下了陈灶生50多万元人民币的债务。

  洪金发的唱片影碟公司成立后,缺一名会计,陈灶生就把一名杭州女子林英(化名)介绍给洪管理财务。他这么做,名为帮朋友忙,实则有自己的盘算:自己毕竟有50多万元在洪手里,如果不想鸡飞蛋打,必须对洪的公司财务状况做到心中有底。至于陈为什么独独将林英推荐到如此重要的岗位,陈和林的关系何以如此不一般,想必只有他们自己最为清楚。

  洪金发也不是个傻瓜,对陈灶生的心思当然心知肚明,他表面上颇为高兴地将林英留了下来,实际上却以种种借口拖延林走上履任会计,仅让她从事些整理房间、接听电话、给客人倒茶端水这样的打杂工作,并千方百计地寻找机会,准备将这颗陈灶生埋在自己身边的“定时炸弹”拆掉,以清除心腹大患。

  一次,林英在洪金发的住处接听电话时,因说话方式欠妥,导致洪金发雷霆大发,大骂林没水平。林英感到莫名其妙,就申辩了几句。洪金发酝酿已久的情绪当即全面爆发,他出手十分粗暴地将林打倒在沙发上,并喝令她马上滚蛋。

  林英由此看破了洪的真正目的,就以自己所坐的沙发系陈灶生所买为由,拒绝离开。

  此言更加激怒了洪金发,他再次对方拳脚相加。“重刑伺候”之下,林只好“紧急撤退”。

  陈灶生获悉这一情况后,相当生气:你洪金发表面上是同林英过不去,实际上是给我陈灶生难堪。要知道,她林英是我的人!

  陈、洪之间由此产生隔阂并越积越深。不久,陈灶生搬出洪的出租屋,另找他处居住。两人自此鲜有往来。

  朋友关系淡了,经济上的利害关系却是斩不断理还乱。陈开始向洪金发追讨50多万元借款,洪则以手头周转资金不够为由大念拖字诀,请求陈“戒急用忍”。

  有一天, 忍无可忍的陈灶生又打电话向洪催讨借款, 并扬言“闹大了对谁都不 好”。

  洪金发则警告陈灶生“讲话注意点”。

  陈灶生大骂洪不够义气,丧尽天良。

  此言令洪金发火冒三丈,当即吼着要杀陈的老婆孩子,让陈出门当心,小心被人追斩。

  都到了喊打喊杀的地步,所谓朋友自然是没得做了。想到昔日的“友情”和借出去的巨款,陈灶生由闷闷不乐到对洪恨之入骨。但顾及到陈的涉黑背,陈灶生又颇感无可奈何。

  求助同乡摆平仇敌

  在此关头,陈灶生结识了也是台湾人的阿勇。

  这个新结识的朋友,令整个事件急转直下。

  阿勇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据陈灶生事后向警方交待:“阿勇曾在台湾杀过人,被警方通缉,后来一直躲在大陆。但他的行踪很神秘,只有他找别人,别人找不到他。”

  30多岁的阿勇没有正当工作,只靠四处“借钱”度日。他的主要借款对象多是台商。落根东莞不久,他就把帐“借”到了陈灶生的头上。当时,陈灶生正在“大容碳烤店”里忙活,一看阿勇的模样和口气,就什么都明白了,他当即答应“借给”阿勇2万元人民币。

  从此,阿勇隔三差五都要到陈的店里去“坐坐”。陈灶生通过他人打听到了阿勇的底细后,顿觉在自己同洪金发的矛盾纠葛中,此人有可利用的价值。一天,当阿勇再次来到他的店里时,陈灶生向他和盘托出了他和洪之间的恩怨情仇。

  阿勇听了,显得颇为爽快,答应出面帮忙解决,并当即打电话给洪金发。可刚说没几句,洪金发便蛮横地挂断了电话。

  这令阿勇的“面子”和“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他告诉陈灶生:“他(指洪)这么不会做人,我也只好让他清醒清醒,让他知道这个世界上做人不能太嚣张了,太嚣张是要吃苦头的。”

  事隔一周后的一天晚上11时许,阿勇打电话给陈灶生,要陈当晚同他一起去找洪金发“处理”与洪之间的事情。

  陈灶生后来在公安机关替自己辩解道:“我说现在很忙,不想去了。阿勇生气地说:‘当初你拜托我,到现在我马上要给你解决的时候,你又说不去,你这个人怎么能这样?’没办法,我只好答应。”

  两人开车来到洪金发的住处,按了好一会儿门铃也没人开门。他们在楼下等候的时候,却又听到楼上分明有打麻将的声响,遂决定潜伏下来,等待时机再破门而入冲上楼去。

  果然,不一会儿就有来人按洪的门铃。陈灶生走上前,自称是洪的好朋友,与来人一起走了进去。出来开门的是洪的情妇方艳(化名)。正在打麻将的洪金发一看仇人陈灶生领着一位陌生人进来,脸上顿时现出几分愕然和惶恐。但人已进来,无法强行拒之门外,只好硬着头皮,强作镇定地招呼陈灶生等人落座,接着指着坐在麻将桌旁的一位50多岁的男人介绍:“也是台湾过来的,叫他老大就行。”想以此唬住阿勇。

  哪知阿勇也是见惯世面的老江湖,根本不吃这一套。他把洪金发叫到沙发上坐下,质问洪:“我打电话给你,你为什么不接?”

  在年轻力壮而又咄咄逼人的阿勇面前,洪金发知道遭遇到真正的对手了,他有气无力地答道:“我的手机没电了。”

  阿勇指着洪的鼻子:“阿生哥(指陈灶生)对你那么好,借给你那么多钱,你还要杀他老婆孩子,太不象话了!我很喜欢帮人,我今天要向你问明白,你为什么要欺侮他?你难道真的喜欢搞事吗?真的想打架吗?如果是的话,我这里有两支枪,我们每人一支,一人一枪,看谁厉害!”

  阿勇说着,猛地从腰间拔出两支手枪拍在茶几上。

  屋里的气氛骤然紧张起来,所有的人都把目光盯在阿勇和洪金发的脸上。他们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何等不可预测的事情。

  这时,“老大”站了起来,责令阿勇不要闹事。

  阿勇笑了,笑中,带着几分冷气:“老大,不好意思,我们过来不是闹事,只是阿发这个人太欺侮老实人,社会上容不得这种人!”

  说完,阿勇站了起来。

  等待洪金发的将是怎样的命运?

  两声枪响洪氏丧命

  阿勇走近洪金发,使劲向洪的头部打了一巴掌。

  洪金发自知不是对手,没敢还手。

  接着,阿勇又给了洪一记响亮的耳光。

  这个耳光,让洪金发顿感人身尊严受到极大伤害。趁阿勇仍在洋洋得意,他突然蹿起身,用双手死死卡住了阿勇的脖子。遭到袭击的阿勇怎肯善罢甘休,很快出手还击……两人扭打在一起。

  两三分钟后,阿勇的头部被狮子般暴怒并且拼了性命的洪金发打出血来,眼看就要难以招架了,他大声向站在一旁“观战”的陈灶生喊道:“生哥,快拿枪,打死他!打死他!”

  陈灶生慌忙从茶几上拿起一支五四式手枪,朝洪金发猛扣了几下扳机,但枪却没响。陈灶生急忙乱拉枪筒,将子弹推上膛,对着洪金发的左背部开了一枪。

  枪响血溅,屋子里的其他人连忙抱头狂奔,洪的情妇方艳则发出凄厉的惊叫。遭到枪击的洪金发知道大难临头了,急忙挣脱阿勇的纠缠,转身就沿着楼梯往下跑。因过于紧张,加上有伤在身,他不慎跌倒在一、二楼楼梯之间的转角平台上。

  陈灶生见状,持枪追上,用枪顶住了洪金发的后脑勺。方艳见状,哭着大叫:“陈大哥,不要开枪啊,求你放过他一条命!”

  但陈灶生还是扣动了扳机,洪金发脑浆迸裂。随后,陈灶生跑到门口,对着瑟瑟发抖、以为必死无疑的方艳说:“你别管,千万不要讲出去!”接着,同阿勇一起逃离了现场。

  洪金发因严重的颅脑损伤及背部大出血,当场死亡。

  此时的陈灶生和阿勇已无心“协同作战”,两人各自逃命。陈跑进附近一间美容美发休闲中心,将身上的“五四”式手枪扔在墙边。正准备躲藏时,被听到枪声闻讯赶来的巡警和治安人员当场抓获。

  阿勇则一直下落不明。

  此案在东莞台商中引起极大反响。

  2000年3月11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于5月23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灶生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陈灶生不服,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证据不足及适用法律不当为由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0年10月3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陈灶生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本报记者 王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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