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通河)日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按照审理普通刑事案件的形式,在贵州省王武监狱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服刑人员减刑案件。经过审理,该监狱5名悔罪态度好、改造积极的犯人分别被减刑五至二十个月,并因减刑而提前服满刑期被宣告当庭释放。此举一举改变了法院过去处理此类案件只进行“书面审查”的旧做法。
7月18日上午,王武监狱大礼堂成了一个由600名服刑人员旁听的特殊法庭。审判长一 声令下,5名在该监狱服刑的贪污犯、抢劫犯和盗窃犯身着囚服被带上法庭。
他们因各自的罪行曾被法院分别判处了五至十年有期徒刑,王武监狱根据他们在服刑改造期间的悔罪态度和积极表现,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减刑建议书。
法庭调查中,监狱向合议庭提交了5人积极接受改造的有关书证。同时,合议庭还先后传唤了5名证人出庭作证。5名服刑人员先后站在证人席上为曾与他们一道接受改造的“减刑被告”的改造情况作证。在征求了检察人员和执行人员的意见后,审判长当庭宣布采纳有关减刑的书证和证人证言,随后休庭合议并做出减刑宣判。
闭庭后,贵阳市法院的法官又宣读了对王武监狱189名表现良好的服刑人员的减刑判决,他们分别获减刑四至三十四个月。
据介绍,这次公开开庭审理减刑案件,是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方式改革的一次积极尝试,意在通过对有影响有典型性的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提高减刑假释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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