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阳光实习生王信川通讯员裘颖颖)记者昨天从市住宅局获悉,市长办公会刚刚批准的鹿丹村拆除重建新方案,为住户设计了货币补偿,装修、搬迁费、房租补偿和面积补偿三种方式,住户可任选一种。货币补偿:即政府按现在住宅的市场价值补偿,住户取得货币补偿后自行在市场上解决住房问题。补偿的平均标准拟定为6000元/平方米(含装修和搬迁费),这个标准高于相邻地段同类住宅目前的市场价,略低于新建高层住宅的市场价。6000元/平方米是平均标准价,实际计算将根据楼层略有调整,其中,底层、顶层下 调2%,3、4、5层上调1.3%,2、6层不变。
装修、搬迁费及重建期间的房租补偿:上述三种费用全部由政府负担,其中,装修费将按评估价给予补偿,搬迁费为每户1000元,房租为30元/平方米·月(该标准为搬迁时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公布的鹿丹村所在地段的租金标准)。住户补交新旧房(包括增加5平方米部分)的差价为324.39元/平方米(即仅就结构、电梯、铝门窗补差)。住户可要求还建住宅适当加大面积,增加面积超过5平方米部分,按市场商品房计算。面积补偿:其目的是让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在重建后达到现职享受的福利房面积。装修费的50%、搬迁费和重建期间的房租由政府承担,其中,装修费将按评估价的50%给予补偿,搬迁费为每户1000元,房租为30元/平方米·月(该标准为搬迁时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公布的鹿丹村所在地段的租金标准)。住户补交新旧房(包括增加5平方米部分)的差价为544.94元/平方米,超过5平方米到享受面积标准部分交全成本微利房价。住户可要求适当加大住房面积,但超过享受面积标准的部分,应交市场商品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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