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在执行一起建筑承包合同
纠纷案件时,遭遇到数十名歹徒围攻,5名法院干警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执行申请人的律师也惨遭殴打,在场无辜民工也被歹徒用铁水管打伤。另外
,这些歹徒还当着公安人员的面,强行闯入执行申请人的售楼部,将售楼部
内价值30多万元的小区模型、电脑、空调等全部砸烂后逃离。
昨天,记者在现场了解到,涉案房产已经清理干净,被执行人表示愿意
履行法院判决 。
执行法官盒饭被抢
23日上午9时30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带法警一共9
人,按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带着某搬家公司来到粤垦燕都路
,要求此案的被执行人广东省农垦建设实业总公司清理涉案房产鸿燕居B1
栋楼房内的杂物,拟将该楼交付本案申请人、即该楼的开发商———广州市
粤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11时左右,被执行人方有人煽动数十名民工模样的人到现场起哄,声
言要求支付工资。据悉,这些人是被执行人的工人,他们以没有拿到工钱是
因为执行申请人没有付款为由,阻挠法院执行。混乱中,这些人抢走了执行
法官的盒饭。
据在场的执行法官讲述,当时被执行人方有一个小头目模样的人向法官
威胁道:“如果这个(搬杂物的)车敢出门,那么它将马上起火。”言下之
意是他们将放火烧车。
见到事情紧急,执行法官当即报警,5名巡警赶到现场后才制止了这伙
人的恶行。
13时左右,当执行法官不得不在该处的某工商所内吃盒饭时,现场出
现20多名身穿迷彩服的年轻男子,他们手持刚刚切割的铁水管,将搬家公
司的一名看守汽车的司机打伤。据现场目击者描述,当时该司机的颈部和背
部被打伤,淋漓的鲜血染红了整个右肩。同时,这些歹徒还将汽车轮胎割破
,妄图阻碍法院的继续执行。
律师饱受拳打脚踢
14时左右,鉴于当时继续执行有可能会引发进一步的流血事件,经过
请示广州中院有关领导,执行法官决定暂停执行。当执行法官与执行申请人
的律师坐上法院的执法车打算离开现场时,一名身穿迷彩服的歹徒煽动其他
人拦住法院执法车不让离开。这伙歹徒高叫着“打死他”,并企图把该律师
拉下警车。这使得法官和法警不得不锁上车门,以保护该律师免受伤害。尽
管已经锁上车门,但是这些歹徒还是将车门撬开,于是,一场律师争夺战在
法院干警和歹徒之间展开。
据了解,当时很多歹徒围住执法车,不让开走,并妄图推翻它。而一些
歹徒则在撬开车门后,拼命拉该律师下车,而法官则拼命拉住该律师,不让
对方得逞。那帮歹徒见无法拉律师下车,便对该律师进行拳打脚踢,其中一
名歹徒用擒拿的动作,将该律师的腿扭伤,至今依旧红肿不退。争夺中,一
名女法官和一名男法官被利器割伤手指。这场争夺战在持续20多分钟后,
执法车不得不挤开人群,方才得以脱身。
而当执法车刚离开现场不久,一名光头、穿着迷彩服的男子,立即手挥
铁水管,指使在场的同伙打砸粤兴房地产开发公司鸿燕居售楼部,售楼部外
墙厚玻璃全部被砸烂。在打砸中,这名光头男子以标准的武术动作飞脚踢向
售楼部的卷闸门,数名歹徒冲入售楼部,挥动手中的铁水管,将里面的空调
、小区模型、桌椅和电脑等全部砸烂。
骚乱中,多位被请来帮助法院搬杂物的外省无辜民工被这帮身穿迷彩服
的歹徒用铁水管殴伤。其中一名湖北浠水籍的叶姓民工被铁水管击中头部,
当场血流如注,昏死过去。在同乡的帮助下,该民工被送往武警医院,头部
被缝十余针。而另一名民工腰部受伤,目前检查结果还未出来。而这帮歹徒
还不解恨,追至民工暂时的栖身之地,将这些民工的所有行李、炊具等也通
通打烂。而有些民工则因为害怕这帮歹徒,再也不敢回来。
三分公司呈致歉函
据了解,事情的起因是:1997年8月31日,执行申请人广州市粤
兴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粤兴公司)与被执行人广东省农垦建设实业总公
司下属第三分公司(该司系挂靠农垦建设实业总公司的外地建筑商,以下简
称三分公司)签订鸿燕居小区工程承包合同,由三分公司承建该小区工程。
1997年11月,三分公司进场施工,该司一边施工,一边办理有关手续
。1998年11月22日,双方又签定鸿燕居《A栋补充合同一》和《B
栋补充合同二》,约定A栋造价暂定1100万元,B栋(包括B1和B2
两栋)造价为1700万元。1999年5月,A栋工程竣工,并办理了验
收手续后交付粤兴公司使用;1999年11月20日,B1栋工程竣工后
,双方办理了验收手续,但由于双方未能就B栋工程的交付和整个工程的结
算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发生纠纷,双方诉至法院。
广州中院一审认为,双方尽管未能就上述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但是作为
承建商的三分公司有义务将已经验收竣工的B1栋楼交给粤兴公司。于是判
决三分公司将该楼并有关资料交给粤兴公司。三分公司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
,省高院认为:在全案其他争议仍须继续审理的情况下,鉴于B1栋已经验
收合格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遂于今年4月17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
持原判。
由于乙方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1
年4月17日,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粤兴公司胜诉后,三分公司却拒不执行省高院的终审判决。无奈之下,
粤兴公司于5月25日向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6月19日,市中院向三分
公司发出强制执行通知,责令其于6月25日以前将杂物清理完毕,而三分
公司仍拒不履行义务。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市中院遂决定于7月23日强制
执行。
作为本案被执行人的三分公司于25日上午派两位女士来到市中院承认
错误。在该公司的致歉函中,该公司表示,这起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建
设方长期拖欠工程款,工人无法领取工资情绪激动,我司控制不力造成,我
司一直表示愿意交楼,但是在交楼的上午由于贵院所带建设方民工与现场工
人发生误会,以为要搬走现场的材料物品,导致工人闹事”云云。
最后三分公司表示“遗憾和歉意”,并表示,将责令现场管理人员将清
理现场,保证交出B1栋,同时承诺负责赔偿医药费。
但是,当时现场的那些“全副武装”的歹徒和他们凶残的本性,使人们
很难相信他们是“现场工人”的身份。
三涉案人员被拘留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广州市中级法院,了解有关情况。该院执行庭副庭
长刘光俊法官告诉记者,这起事件起初是暴力抗法,而后来则转变成具有黑
社会性质的打砸事件。
据悉,公安机关目前已经组成专案组,开始对此案进行侦查,而且已经
于24日拘留了3名涉案人员。
广州市中级法院的王敏副院长指出,这起事件是近年以来广州市所发生
的最严重的一起暴力抗法事件,它发生在中央下发解决执行难文件之后的两
周年期间,影响十分恶劣。
王敏指出了三点意见:第一,这起事件的执行义务人有可能已经构成拒
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按照刑法有关规定,对于这种犯罪最高可判3年有
期徒刑;第二,如果被执行人能够改变态度,自觉履行,法院还是接受,表
示欢迎;但是如果继续抗法,这个案子还将继续坚决执行,法院将加大执行
力度;第三,对于已经造成的执行申请人的房产、人员伤害、车辆等损害,
被执行人要依法予以赔偿。
王敏特别指出,对于那些无辜受伤的民工,法院将责令被执行人前去看
望,并负起相关责任。(本报记者 刘学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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