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阎晚生通讯员罗永明上午10时从市公安局发回报道今天上午,深圳公安局举行机构改革动员大会,贯彻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精神。这次公安机关机构改革将进一步明晰事权,理顺关系,调整结构,优化队伍,建立一个警令畅通、运作协调、建制合理、科学高效的公安管理体制和组织体系。
这次公安机关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改革管理体制,理顺领导关系。根据省机构编制办的规定,理顺领导关系。
二、改革人事管理体制,实行公安人事由市局统一管理。与公安领导体制改革相适应,对全市公安民警实行归口管理,市公安局与分局和一些大的行政直属单位在干部的编制、录用、任免、调配、奖惩、辞退等人事管理权限上合理分工,根据不同情况实行分级管理,在确保市局管人与管事相统一的同时,赋予分局和一些大的行政直属单位人事管理上一定的自主权。
三、改革财政管理体制。
四、调整职能配置,完善组织体系。一要强化领导机关集中指挥、统一调配警力、执法监察和装备财物保障的功能,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领导机关机构和配置警力;二要将市局职能单位的部分权限下放给各分局,人员编制随之作相应调整,向分局及派出所倾斜;三是对市局、分局的现行机构作适当调整,要分设、合并、撤销、增设部分机构;四是调整派出所的布局,与全市社区体制改革相配套,适当调整派出所的分布,合理确定派出所的职能和内设机构,使基层派出所真正成为独立作战、保一方平安的综合战斗实体。
五、这次公安机关机构改革要进行适当的人员精简,市公安局将按1998年机关编制数精简10%。
市公安局局长张永强在会上强调,各单位要以机构改革为动力,以改革促工作,要保证公安工作和改革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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