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讯 近日,一群假冒“公安”抢车打劫的罪犯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判决,被告人贺宝仁、张玉泉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分别处以罚金人民币10万元、9万元,另有2名同案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今年初,被告人贺宝仁、张玉泉、苏立军、吴博等4人经密谋,假冒“公安”进行抢劫,并准备了交通工具和刀具等物。1月5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吴博驾驶五十铃人货车伙同贺 宝仁、张玉泉、苏立军,窜到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翠海花园附近路段,贺宝仁持假公安证件与身穿保安服的张玉泉、苏立军,以“查证件”为名,挟持一停在路旁“道奇彩虹”小车内的陈某等两人到吴博驾驶的人货车上,在劫取该小轿车之后,由贺宝仁驾驶该车在前面引路,吴博驾车与张玉泉、苏立军一起将二人带到福田区竹子林后面的山上,持刀、铁棍胁迫事主并强行搜身,劫取现金人民币800元及手提电话等财物一批,将事主捆绑弃在该山上,随即开车逃离现场。
1月28日凌晨1时许,贺宝仁等4人驾驶抢来的“道奇”车,在深圳市新洲路梅林立交桥转弯处,由贺宝仁驾车故意撞向行驶在前面的刘某驾驶的“本田”小车,4人乘刘某下车察看车况之际,挟持刘某到路旁的“道奇”车上,劫取手提电话、手表、警察证件及该辆小车,并将刘捆绑、堵嘴后塞进小车尾箱内。因该“本田”小车未能启动,4人只得将车弃于梅林邮电局附近,载着被挟持的刘某继续寻找作案目标。当日凌晨2时许,贺宝仁等4人窜到深圳市华强北路与百花路的十字路口,由贺宝仁驾车再次故意撞向前面正在等绿灯的“风度”小车,4人乘事主张某下车察看之际,挟持张某到抢得的“道奇”车上,张玉泉、苏立军用匕首指着张某称“打劫”并劫取了张某的现金人民币1万元及手提电话、照相机等物。
(谢孝国孔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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