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国人关注的“日航事件”,经过乘客代表和日航代表长达5个多月的谈判和沟通,29日终于在北京正式签订和解协议书。至此,闹得沸沸扬扬的“日航事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90多名中国乘客也终于在公平消费的旗帜下获得了胜利。
1月27日至28日,日航JL782航班在大阪的一天一夜里,中国乘客望着先后被妥善安排的西方乘客的背影,自己却没有得到机票中包含的食宿服务,这是整个事件的起因。5个多月来,人们注意到日航避重就轻地道歉了四次,但始终没有对这个问题作出正面回答,在一封言辞笼统的公开声明中甚 至认为自己已经尽力,责任不在己方。很显然,作为世界知名航空公司的日航,一向号称“彬彬有礼”的日本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面对弱小的消费者个人,根本就不承认自己在这一事件上的失误。
人们注意到,在长达5个多月的谈判和沟通过程中,包括受到不公正对待的乘客在内的国人,一方面一直不停地为维护消费者的尊严和权利在奔走,同时又在思考着一个严肃的问题:日航为何不能在服务方面将中国消费者与西方乘客一视同仁?日航是否存在“歧视华人”的动机?这起事件的性质是由“歧视”而引起的“精神损害”还是合同违约行为?一句话,到底如何看待“日航事件”。因为他们知道事件的定性决定事件的解决方式。
如果正月初五90多名中国乘客像自己所说的“不巧遇到了恶劣的天气,随后不巧遇到了恶劣的服务”的话,那么,这一次日航也不巧遇到了真正的成熟了的中国消费者。成熟的消费者是不仅懂得法律而且会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的消费者。乘客购买了航空公司的机票,航空公司就有责任把乘客安全、准确地送达目的地,如果期间出现误机等情况,也要按照航空公司通行的做法接待、安排好乘客,因为乘客获得航空公司的优质、安全服务是一种运输合同约定。日航有能力解决了西方乘客的食宿服务,而给予中国乘客的服务却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而“歧视”是一种主观感受,是无法提起诉讼的,只能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因而,不论日航是否存在“歧视华人”的动机,这起事件是因为日航服务不周到损害了中国乘客公平消费的合法权益。
从“日航事件”发生的那一天起,90多名中国乘客心里明白,作为弱小的个人面对强大的国际知名航空公司去争取消费者权益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事实也是如此。但5个多月来,他们没有半途而废,成熟的消费维权意识、强烈的消费者尊严驱动他们努力地去面对,努力地去争取。和解而不是法律诉讼这一最终处理事件的方式,可能有人认为日航获得了成功。但回顾5个多月来受到不公平对待的中国乘客的艰苦努力,我们不得不说,最成功的是90多名中国乘客,是他们维护了公平消费的权益,是他们维护了消费者的尊严。
因此我们说,“日航事件”的和解是90多名中国乘客的胜利,是中国消费者的胜利,是公平消费权益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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