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搜索 短信 分类 聊天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福建安溪县工会大楼面临被拆迁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7月30日17:2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天讯在线:(记者傅乔成)6月22日,福建泉州市安溪县建设局把一张《房屋拆迁公告》贴在安溪县总工会大楼前。《公告》称:“因城市建设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对旧城工会片区改造范围内的房屋实施拆迁……搬迁期限:2001年7月1日至2001年8月15日……被迁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不得借故拖延或阻挠……”  6月中旬,记者接到安溪县工会和职工群众反映,县建设局欲将县工会大楼拆迁,把工会拥有的地皮作为房地产开发。为此,记者向泉州市有关部门反映了此事,但没有回音;在
没有与县工会协商的情况下,县建设局于6月22日张贴出《房屋拆迁公告》。安溪县建设局这种无视《工会法》第五章第39条规定的“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的做法,职工反映强烈。

  安溪县工会大楼是八十年代的建筑物。位于县城中心地段,占地面积20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多平方米,资金来源是靠工会经费购买民房翻建的。该大楼内设有县总工会办公室、县工人俱乐部、职工图书室、职工服务社、退休职工活动室、县劳模协会等,是全县工会工作和职工活动中心。为了适应新时期工会工作和县政府城区建设规划的需要,安溪县总工会曾于去年9月12日以书面向安溪县委、县政府请示翻建现有的工会大楼为“安溪工会大厦”,以扩大职工活动场所,但到今年6月中旬也未见县政府的批复。

   今年3月28日,县总又向安溪县政府、泉州市总工会申请翻建。市总工会于5月31日批复:同意安溪县总工会把现有办公大楼翻建为“安溪工会大厦”。强调县工会基层方案必须符合城市建设整体规划要求,并能适应今后一个时期工会工作发展的需要。同时指出,工会资产受《工会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随意侵占,挪用。没想到,6月22日,县建设局就贴出《房屋拆迁公告》。

   7月13日,记者目睹了县工会大楼前那张《公告》尚存半张,盖有安溪县建设局公章。下午到安溪县委、县政府大院向县领导采访此事时,县领导表示要妥善处理好此事。

       短信发送,浪漫搞笑言语传情


时事论坛】【短信推荐】【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分 类 广 告
北京
  • 到起悦通买悦达车
  • 阳光华苑.国际公寓
  • 大运会广告位招商
  • 中韩合资新生活
  • 日本精彩7日游
  • 家庭装修热门信息 济南
  • 国际室内设计师班
  • 福特招中国经销商
  • 出租厂房仓库
  • 陕西奥林科技学院 上海
  • 风险投资商必读
  • novell培训信息
  • 精品楼盘展示榜
  • 尚泉装饰艺术中心 广东
  • 30元让你过歌星隐
  • 私立华联学院招生
  • 分类广告刊登热线>>

     新浪推荐
    把爱说出口--来女人频道书写爱的誓言
    新浪教育全新改版--英语、考试、出国、培训
    快来参加新浪网友婚纱靓照大赛!
    中国队冲击世界杯
    联想北京2008年奥运会专题
    北京景点实用手册--玩转京城好参谋
    订阅手机短信笑话 天天笑口常开!
    为漫画梦找一个家-漫画作家专栏闪亮登场!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