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在通车不到一个月的合肥———徐州高速公路南段,为争夺一项收费服务项目的权属,定远县交警大队和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发生多次冲突,已有数名路政人员受伤。目前双方态度仍尖锐对立。
7月27日下午14时30分左右,记者赶到合徐高速公路吴圩段交通事故现场,看到一辆大货车四轮朝天,车头、车身破损严重。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路政人员和定远县交警大队都 有不少人员在场,但无人施救。
定远县交警大队王家稳说,26日晚21时他们接到报警,随即赶到现场,但合徐高速公路永康收费站不让交警队的施救车上高速公路,使得他们不能对这起重大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合徐高速公路蚌埠管理处路政稽查科赵开运科长说,按路政和交警职权划分,交警应迅速勘察现场,然后快速撤离,但定远交警却坚持不放行施救车就不对事故进行处理。
双方一直对峙到27日15时30分左右。
定远县公安局副局长肖成刚说,在26日晚堵住施救车不让上道之后,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又于27日早上违规擅自封闭永康道口达十多个小时。他们是在传唤了4名高速公路管理人员、宣布路政人员如再“妨碍公务”就扣车扣人后,才强行推开了永康收费站的拦障锁,将事故车拖下了高速公路。
这是合徐高速公路南段于6月30日正式通车以来,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与定远县交警因争夺“施救权”发生的第7起冲突事件。“施救权”是指对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故障的车辆进行施救、拖离现场,并收取一定费用。
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路政科长陶英说,按照《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施救权应该属于路政。施救说是保本,但还有微利,两家都想管,我们主要考虑配套服务和路产维护问题,已投资几百万元购置了施救设备,交警想争这个事权,但他们的设施太差。
定远县交警大队队长王文君认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只有交警才有施救权。施救权必须与交通事故处理同步进行,只有这样才有利于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理。
短信发送,浪漫搞笑言语传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