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从申奥成功的巨大喜悦和欢乐中冷静下来,怎样实现将2008年北京奥运会办成奥运史上最精彩、最出色的一次盛会这一目标,便成为摆在我们面前迫切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当前,许多媒体、许多人士都在讨论怎样抓住这一千载难逢的良机,开发市场谋求更大的商机,把北京建设成为一个现代化的大都市。然而,申奥成功,其意义不仅是北京可以 增加更多的投资和就业机会,更在于怎样使北京和我国的法治环境与世界接轨;怎样通过法治将2008年奥运会办成奥运史上最精彩、最出色的一次盛会;怎样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时机,推进我国的现代化进程特别是推进我国的法治化进程。因此,与紧锣密鼓的设施场馆建设相比,加快法制建设对于成功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同样重要,这也是保证奥运会举办成功的关键所在。
奥运会的准备工作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国际奥委会的申办规则中也特别强调法律的重要性。举办奥运会是对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组织能力的集中检验,是对我们工作能力和效率的一次国际检阅和评判。举办奥运会是一项全国性的系统工程。从时间上算,好像我们还有7年的时间,但是仔细算来,真正留给我们的时间却是非常紧迫的。根据国际奥委会的要求,2007年所有的比赛场馆、相应的基础设施都要投入使用,以对所有场馆和设施进行奥运会之前的一系列检验。应该说,在6年的时间里我们的各项准备工作是非常紧迫和艰巨的。北京市已经决定在未来5年中,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800亿元之巨,怎样用好这笔资金,怎样使成百上千亿元的巨大投入、几十万人参与的前所未有的大型市政建设工作富有效率,所有这些都需要通过法律予以规范,依法进行。要顺利完成这一系列的重要建设,对于奥运场馆、相应的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政府主管部门必须科学合理地制定相应的规划,加强相关的立法工作,增加对于奥运项目审批的透明度,依法行政;必须要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招投标,将奥运工程项目置于阳光之下,防止豆腐渣工程、腐败工程的出现。这是保证奥运会建设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
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的一个重要主题是“绿色奥运”,不可否认,目前,我们离“绿色奥运”的目标还有非常大的距离。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全社会都必须要自觉行动起来,认真实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法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关部门在对交通、能源、污染企业等方面的治理不能仅仅依靠行政命令简单对一些问题加以限制,这种头痛医头的权宜之计,就有可能导致在奥运期间一切井然有序,而奥运过后又变得脏乱差,交通混乱依旧的状况,这也有悖于我们办好奥运的决心和目标。我们应当以举办奥运会为契机,在未来7年时间里,从源头上、根本上对北京的环境和城市交通状况进行依法治理,将北京建设成为一个天蓝水清、秩序井然的现代化大都市。
另一方面,奥运会也是对一个国家的国民素质特别是法律意识的检阅。办好奥运会与大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密不可分。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不但需要现代化的比赛场馆、现代化的城市基础设施等先进的“硬件”做保障,更需要每一个公民具有良好的素质和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等“软件”,需要大力提高公民的文明素养、公共道德,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环保意识。良好的社会秩序需要公民的自觉守法,提高公民的整体素质,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从某种角度上说任务更为艰巨。2008年,来自世界各国的旅游者们都将聚会北京参加这一盛会,如果假冒伪劣、各种欺诈行为泛滥,就算是赛场内的比赛再成功,赛场外的这些现象也必将严重影响国家的形象。当前,国家正在进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我们要将打假治劣、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工作坚持不懈地进行下去,以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市场道德风尚迎接奥运会的到来。
举办奥运会是13亿中国人民的共同心愿。我们有能力、有信心履行我们的庄严承诺,成功办好2008年奥运会,把一届最美好的奥运会呈现在世人面前。让我们以法治为保障,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行动起来,为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各项建设的顺利进行,为北京的天空更蓝,城市更美,为五环旗帜更艳,做出自己的贡献。 刘海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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