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苟骅 通讯员查晓斌 静恩渤)从今天起,深圳燃气工
程正式从原来的A、B、C三类调整为站、管(网)两类。记者昨天从全市
燃气工程质量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实行新的分类标准后,市、区政府对燃气
工程管理职责重新进行了统一划分,一类气站工程建设由市建设局监督管理
,二类管网工程按立项进行管理,在各区立项的工程下放到各区管理。
从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深圳市燃气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对近年来
全市燃气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许多新问题作了更加明确的规范,对原来规定的
落后于形势的条款作了重大修改。根据新的管理办法,现有一类燃气工程即
为原来的A类工程,二类工程由原来的B、C两类合并而成。首次将建设单
位增加为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改革审批制度,建立市、区两级管理网络,增
加了“同时报建”内容,与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交付使用等环节一样,
强调燃气工程报建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
市建设局燃气管理处负责人特别提醒说,新的管理办法增加了“燃气工
程设计文件应规定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条款,超出安全、合理使用年限
的建设工程原则上不能再继续使用,需继续使用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
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采取加固、维修措施,否则造成人身、财产损失
,工程原设计、施工单位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确保燃气工程投用的安全
性,管理办法新增条款规定:“管道燃气工程投入运行前,管道燃气经营企
业必须进行气密性试验复检和置换。”
短信发送,浪漫搞笑言语传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