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区史志办主任沈国强一直为自己的历史骄傲,参加工作38年,党龄有34年。这些年来,他先后在军队、学校和党政机关工作,从乡长做到镇党委书记,又在县史志办任党、政一把手,眼看即将退休颐养天年,却一夜间锒铛入狱。上月16日,法院以贪污罪依法判处沈国强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3万元。
在大多数人的眼里,史志办这种地方是清水衙门,而1997年调任史志办主任的沈国强 却能让清水变浑,并摸出鱼儿来。史志办每年要通过某出版社出一本年鉴,出版费用由区财政拨款。沈国强为年鉴拉来一些彩页广告,将广告款汇到出版社,又以返回“稿费”的名义全额套出现金,再设立账外账。从1997年到1999年的3年中,史志办从出版社共套出现金47万元。这些钱都由沈国强支配———
1999年7月至8月,沈国强从出版社取回一笔5万元的现金,他将其中2万元交给其他人保管,其余3万元则由自己保管。后来,这些钱就到他个人的存折上去了。
1999年12月,沈国强从主任的位子上退下来,但经手的账外资金未移交,他又拿了2万元以个人名义借给了他人。当然,这笔钱日后也还给他沈国强了。而真的从个人腰包里出借给他人的5万元因暂时无法收回,他又从小金库中拿出5万元。
2000年1月,小金库移交时,沈国强又留下3万元占为己有。
就在调到史志办工作的两年多时间里,沈国强用非法手段,将国家的公款化为自己存折上的私钱,共计13万元。
进入晚年的沈国强见钱眼开。他烟酒不沾,别人送的香烟都拿到烟杂店卖掉。朋友、同学间AA制聚会,沈国强居然会在结账后,又把发票拿到有关单位、企业去报销。然而,沈国强在公务活动中却决不“做人家”。只要是公款请客,他尽挑市面上流行的享用。翻开他的小金库账本,里面连交通违章的罚款单都照报不误。案发时,办案人员发现他家的存款已近百万元!
去年夏天,数封举报信飞向检察机关,11月9日,沈国强被区检察院以贪污罪依法逮捕。到案后,沈国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作了如实供述。可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时,他又全盘翻供。但事实终究是事实,检察机关凭借侦查获得的证据,在法庭上有力驳斥了沈国强的辩解。(本报通讯员 林里力 本报记者 郭剑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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