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金娣老太太的代理人邵连华和莫洪飞与花旗银行中国区负责人
就“12亿美元神秘存款”的会面,因为上海浦东警方的介入引起双方误会
,最后不欢而散,双方接触的时间只有10多分钟。
昨天下午3点多,等待多时的两个代理人接到花旗银行方面电话通知,
约定在花旗银行上海分行会面,同时花旗银行还表示将有警方人员在现场。
邵连华、莫洪飞和律师等人带 上凭证和材料打的就往浦东赶。
在花旗银行上海分行,花旗银行中国区总裁助理钟先生和传讯主任郭晔
负责和邵连华等人接触,同时还有两位穿便衣的男士,银行方面介绍是浦东
公安分局的警察,其中一位是徐处长。在会客室里,银行和警方都表示需要
媒体先回避。 这时,邵连华的律师询问钟先生:“为什么双方的会谈
又要警方参加?这些事情只是民事纠纷而非刑事纠纷,你们请警察来是什么
意思?如果警方觉得此事有问题可以在另外的场合分别找双方调查。”警方
的徐处长说:“我们来只是以中间人的身份来看一看,不发表任何看法。”
正在这时,邵连华激动地从包里掏出一个红布包,撕开胶布铺在圆桌上
,里面裹着的就是纯金纯银和五彩印刷的2·5亿美元的“存款凭证”。邵
连华一边展示让记者拍照,一边还激动地对钟先生说:“你们就是不愿意看
这些东西!”钟先生立即反驳说:“这些根本就不是我们的。”邵连华还掏
出一本有关花旗银行历史的厚书重重拍在桌上,说:“怎么不是你们的,我
就带了这本书,这本书是你们外国人自己写的,里面都有你们花旗银行怎么
更名。”双方僵持了一会,邵连华说:“你们要是不愿意谈,我们只好走司
法途径了。”钟先生说:“那你们就通过司法程序吧。”说完拂袖而去。1
0多分钟的见面不欢而散。
随后,花旗银行向记者分发了文字材料,是该行给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
行外资银行管理处关于这次事件的调查报告。
钟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中指出:“据我们与花旗银行新加坡分行查证得
知,花旗银行新加坡分行从80年代开始提供个人消费金融业务,接受个人
存款等相关业务。在此之前,都只是开展企业金融业务,并无收受个人存款
的记录。凭证中并没有任何文字说明存款银行和地点,提供人一口咬定是花
旗银行发行并无实据。惟有一星号标志可引述与花旗银行有关,但此标志是
花旗银行在1976年更名为Citibank之后才开始使用的,在19
41年的凭证中不应该出现。另外新加坡是于1965年独立的。在此之前
,并无一国称为新加坡,当时只是马来西亚附属的小岛。”
钟先生还指出:“‘花旗银行’此中文名只在中国大陆和台湾沿用,在
香港和新加坡一直以来都用‘万国宝通银行’。在凭证中印有‘CITY
BANK’ 和‘NATIONNAL CITYBANK OF NEW
YORK,USA’都不是花旗银行在当时的名称。花旗银行也从不出具
所述印有总裁和存款人头像的存款证明。”
钟先生最后表明花旗银行在此事上的立场是:“我行可以断定这些凭证
并非花旗银行所发行亦或可能是伪造的存款凭证,此次求偿事件与历年来许
多假冒事件相似。当事人一再坚称该凭证系花旗银行所发行,将负伪造之责
。”
气冲冲走出花旗银行后,邵连华对记者说:“我很气愤!”针对花旗银
行的文字材料,邵连华说:“我们到新加坡两次,新加坡的花旗银行并没有
这样的说法。至于花旗的历史沿革变迁,我都可以从书中找出我的证据。这
么大的银行不应该这样接待我,这不应是花旗的风格,又叫警察什么的,我
虽然不满意,但我想到结果会是这样的。”莫洪飞则表示:“我们还是有信
心有能力拿回这笔钱。”
两人的律师则表示对这次会见的性质表示困惑。他说:“这事是民事纠
纷,不知道公安人员参与到民事纠纷的意义。我们可以用包括起诉等法律形
式来解决,但我们更希望同花旗银行和平谈判的方式,但今天公安人员的参
与表示这种方式比较渺茫。我们希望花旗银行认真严肃地解决这一纠纷。”
此次会面不欢而散后,邵连华、莫洪飞携带资料赶往上海机场各自返回
北京和广州。他们表示希望法院能受理这一案件。
“12亿美元神秘存款”报道中所涉及的两个关键人物周西成和金娣,
据说一个已去世,一个仍健在。周西成何来3亿美元存进花旗银行?住在湖
北大冶金娣老太如今情况如何?本报记者已经约请贵阳和湖北媒体的同行协
助调查。(卢嵘 高嵩 王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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