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河北沧县人民检察院在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时,牵出了被害人强奸、非法持有枪支案。更令人称奇的是,竟有人冒充强奸案的被害人到检察机关要求撤案,结果被承办案件的主诉检察官机智识破。
沧县高川乡某村的刘某与张某是邻居。今年1月30日晚上10时许,刘某听见院内有动静,出来看时见牛缰绳开了,随即又重新拴好,但引起了刘的警觉。过了一会儿,院中又出现 了响动。刘从窗口一看,借着雪光认出是邻居张某站在院中。随后,刘持擀面杖与张打在一起,将张打伤,法医鉴定张为重伤。奇怪的是,被害人被打成重伤后却不报案,而是该案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报的案。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认为其中定有隐情。
在提审刘某时,刘指控,张曾于2000年农历八月中旬,趁他外出时将他的妻子郑某强奸。后承办人员将有关材料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公安人员找郑某询问,但郑某怕被报复和顾及脸面,不敢说出实情。经过多次耐心工作,郑某说出了在张某持枪威逼下被强奸的经过,并提交了保存的带有张某精斑的布片,经鉴定,确系张所留。公安人员从张家搜出了其非法持有的枪支,张也供诉了自己强奸郑某的犯罪事实。
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后,被告人张某的妻子竟冒充被害人郑某,到检察机关称与张某是通奸关系,说控告张是为了救自己的丈夫刘某,现在想撤诉。办案人员机智地识破并戳穿了张妻的谎言。鉴于其情节轻微,经检察机关批评教育后,没有追究她的刑事责任。(通讯员梁广波、记者刘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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