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不规范、计价面积不合理、无证擅登广告
预售商品房三大违规百姓买房要打起精神
本报讯 笔者从昨天省建设厅向省人大常委会的汇报中了解到,全省违
规预售商品房的情况仍然存在,老百姓买房一定要打醒十二分精神。省建设
厅也将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 规范房地产的预售行为。
违规预售商品房表现在三方面。一是预售人不在销售现场明示商品房预
售许可证,或者仅仅是复印件;预售人的名称、资质证书、合同草案、物业
管理等事项还很少明示;预售证的格式、大小、内容不统一,存在缺款少项
的情况。二是对去年的预售项目使用旧合同时,没有执行《广东省房屋交易
价格暂行规定》,按照套内面积计价和处理面积差异,损害了购房者的正当
权益。个别地方没有严格按照新的条件审批预售。三是一些项目没有取得商
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刊登广告,以内部登记、认购,收取诚意金的办法变
相违规预售,扰乱市场秩序。
为此,省建设厅将加大处罚力度,规范预售行为。一是拟会同有关部门
联合发文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广告,特别是商品房预售广告,对违规发布广告
和广告内容失实的,责成房地产开发企业刊登纠正广告,一年内不批准新的
商品房项目开工和预售。损害预购人合法权益的,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将
纠纷尽量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制定格式统一、内容齐全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证。三是加强监管,严肃查处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活动
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行为的,要通过新闻媒体曝光,按照规定给予处罚,一年
内不批准新的商品房项目开工和预售。四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房交
付使用后,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不履行质量保修责任的,按照法规
规定给予处罚,一年内不批准新的商品房项目开工和预售。(段功伟、任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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