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前年6月,深圳市检察院推出了中层正副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改革后,随即又对中层领导干部全面实行两年任期目标考核制度改革。两年后的今天,这些中层领导的工作业绩如何?各自提出的岗位目标是否说到做到?干警对他们的评价又怎样?日前,记者从市检察院政工部门获悉:经过一个多月严格的任期考核,该院56名中层正副职领导干部皆以上佳表现顺利“过关”,获得连任。
今年6月18日起,深圳市检察院专门组成的考评委员会即拉开了对全院56名(其中包括36名竞争上岗的)中层正副职领导干部两年任期考核工作的序幕。据悉,在此次任期考核中,被考核的中层领导必须符合3个条件方可获得连任:一是在民意测评中干警赞成连任的票数必须达到75%以上;二是主管院领导同意连任;三是院党组会议通过。如果不符合其中一项条件,即会被免去现职,按竞争上岗前的原职级安排工作,其空缺出来的职位则另行安排竞争上岗。
一个多月来,通过述职、民主测评、主管领导评鉴、组织考察、党组会审定等严格的程序,考核结果显示:56名中层正副职领导均圆满完成了自己提出的任期目标,有的甚至大大超越了任期目标;干警和主管领导对这些竞争上岗者的工作表现和业绩也有较高的评价,民意测评中被评鉴为“好”的超过90%。
深圳市检察院对中层领导干部实行的两年任期目标制改革,打破了领导干部任期终身制这一传统干部管理模式,在全体干警中引起了巨大反响,特别是对中层干部形成了一种压力和动力,使他们为实现任期目标而不懈努力。而市检察院党组在两年任期期间,先后组织了对中层干部的试用期考察、年度考核、届中考察等,加强了对中层领导干部目履行任期目标的监督工作,也有效地促进了中层领导干部完成任期目标,取得显著成绩。(记者魏海波 通讯员郭卫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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