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利用敲诈勒索信向有关的省市领导勒索钱财,法网难逃。近日,广东佛山市城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未遂)分别判处王亚平有期徒刑7年,从犯姚虎玲有期徒刑5年。
2000年6月至11月间,佛山市委、市府的几位主要领导先后收到勒索信,信中称其已掌握他们贪污受贿的证据、个人隐私及其它问题,并以此相威胁,向领导勒索钱财。经过佛山市公安局的迅速侦破,犯罪嫌疑人王亚平、姚虎玲落入法网。
具有大学文化的王亚平原为河南省洛阳市委文明办创建科科长,姚虎玲为河南省新安县农民。2000年6月间王亚平、姚虎玲商议利用敲诈索信向有关的省市领导勒索钱财,王亚平分别用朱明山、陈远远、胡立志、朱志强等假身份,先后在郑州市、徐州市、南京市的交通银行办理了太平洋借记卡。同年11月间,王亚平起草了分别署名为“中国第一私家侦探中心”和“中国福尔摩斯个人隐私侦探中心”的敲诈勒索信,里面声称已掌握他人贪污、受贿、个人隐私和更多的问题,并要人收信人按其指定的时间,将5000元或1万元划入到王亚平的上述银行开设的太平洋借记卡的账号上,否则,便把有关贪污、受贿的证据寄给中央、省市电视台、报社、电台等媒体,使收信人罢官蹲监、身败名裂、家破人亡等。
佛山市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王亚平、姚虎玲的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涉及面广,影响恶劣,应从重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记者邹高翔 实习生林洁珊 刘庆传 通讯员张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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