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报道·再战ABA之蔓延
总部只设洽谈室
A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国贸大厦
与ABA的关系:与ABA同在国贸大厦,共生共存了1年多,运作模
式与ABA一样。
8月3日上午9时许,有读者致电本报称,有数名自称是A公司(化名
)的员工在国贸大厦向过往市民表白:“再也不想骗人了!”不过当记者闻
讯赶至国贸大厦时,报料人所说的一幕已然不见。
我们在国贸坐电梯时电梯里突然涌进很多人,他们的目的地也是×楼。
当电梯在×楼停下时,有10余人竞相走进一间门口写着A公司名称的大厅
里。门口有一个阔气的前台,有两位小姐在此值班。见有人来,她们拿出两
个本子,让这些人签名。
我们乘乱进入大门,这一层的A公司原来全是洽谈区。百余平方米的地
方被若干屏风分成了20来个相对隔离的洽谈区,每个洽谈区其实只有一张
小圆桌加上几张小板凳,而且每个洽谈区都在显眼的位置上写着A公司字样
。
此时这里已经坐满了洽谈业务的人,但没有一个是外国人。由于我们是
私自闯入,很快就被穿梭在大厅里的服务小姐发现。“你们怎么进来的?”
对我们的出现,小姐感到很意外。“我们是内地一家小厂的,想来看看。”
“看看,你们违反了我们公司的程序,没有预约和登记是不能来这里的。”
“我们不知道你们公司有这种规定。”“你们怎么会找到这里的?”小姐越
来越警惕。“是楼下保安员告诉我们的,”一边释疑的同时,装作内地小老
板的我们还表现出强烈的合作欲望。
盘问良久之后,服务小姐渐渐放松了警惕,并且慢慢表现出对客户的热
情,“你们先登记,要填写真实的姓名和厂名。”没办法,我们只好胡诌了
一通。服务小姐于是将我们带到一张空余的小桌旁,“请先等一下,我们马
上联系公司业务员来和你谈。”原来A公司在国贸大厦可能还有其它办公地
方,但我们感到很奇怪,为什么要将公司总部的牌子挂在一间洽谈室里?1
0余分钟后,一位陌生的服务小姐上来说,“你们写的公司名称看不清也查
不到,能不能给张名片。”“对不起,我们没带。”一听这话,服务小姐的
脸色就变了。
洽谈:又过了10余分钟,一位中年男子走了过来。“你们想干什么?
你们如果有意要谈必须带齐你们公司的资料,并且能证明你们就是法人代表
,否则我们不跟你谈。”如此一来,我们只好立即走人。
在这人扔给我们的一本“美国A国际经贸合作集团”的宣传册里写着:
A公司具有丰富的国际贸易经验,拥有遍布全球的2000多家庞大的商业
网络,以倡导“合作营销”理念,提供专业化的国际市场运作服务赢得了世
界性的声誉。
出门的时候,我们经过该公司的产品展览廊。这些被A公司誉为成功介
绍到国际市场的产品,可谓五花八门,从各式玩具到各种电话一应俱全,但
里面的名牌产品很少,做工看起来也少有独特之处。
闭口不答收费问题
B公司
公司地址:深南路合作金融大厦
与ABA的关系:其法人代表曾供职于ABA
8月3日下午5时许,我们以小老板的身份找到B公司(化名)。B公
司同样以国际典型模式运作,进门之前必须登记。
但对于我们的突然闯入,服务小姐还是感觉很突然。看起来她并不想让
我们进入公司,但又很犹豫。过了好一会,她才说要请示老总才能让我们进
去。刚开始她用电话请示一位经理,看起来经理并不欢迎我们。正当服务小
姐要下逐客令时,恰好有一男子路过前台,服务小姐叫住了他,原来他就是
“董事长”。“董事长”同意和我们谈一下。
洽谈:尽管我们再三表示需要产品海外销售的帮助,但“董事长”一口
回绝。他说公司不直接帮企业推销产品。服务首先要从招商引资开始。对我
们提出的如何收费问题,董事长始终闭口不答,他说一定要见到企业的有关
资料才会同我们谈。整个洽谈持续了不到10分钟。
职员吹嘘海外背景
C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建设路国际金融大厦
与ABA的关系:其法人代表曾在ABA投资部供职
8月3日10时半,我们造访了C公司(化名)。一进门同样是现代化
的前台,见有人推门而入,服务小姐感到有点突然。 我们自称是小老板
,想找一家公司提供开拓海外市场帮助,服务小姐犹豫了一下称,“请先等
一下,我要向经理请示。”坐等之时,我们发现,C公司比之A公司的洽谈
室,更为整洁有序。这里没有专设的大面积洽谈室,人也不多,除了大厅洽
谈室,这里还设有贵宾洽谈室。
10余分钟后,一个中年男子接待了我们。他不紧不慢地拒绝了我们欲
直接寻找海外买家的要求,他说公司不直接为客户推广产品,公司的服务是
从招商引资开始的。
洽谈:业务员向我们详细询问了所在公司的生产能力、产品竞争力等因
素。他说我们所在公司的产品竞争力不够,需要改善管理、加强引资力度,
并向我们表示C公司在此方面具有雄厚的实力和经验。他说公司背后有庞大
的国外财团支持,并说了好几个著名财团的上亿美元订单都委托C公司寻找
客户。
我们一有空就问业务员,C公司是如何收费的,要是引资不成功要不要
收费。我们追问了5次,他才说介绍招商引资的佣金在招商额的0·5%至
3%之间,但引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都要收3%左右。不过他再
三表示,佣金要在引资成功之后才收,成功之前不收任何费用。
他又表示,引资成功之前需要收取的费用只是各种资料费。因为C公司
要将资料翻译成多种外国语言,但他表示这笔费用是公司出六到七成,而客
户只需出三到四成。不过他始终没说,我们要付的资料费大概是多少钱。他
还表示,与C公司签约时,“你们就得交点钱”。
经理突然不见踪影
D公司
公司地址:深南中路华联大厦
与ABA的关系:其法人代表曾是ABA的高级职员
出发之前,我们得到了原来与D公司(化名)有过接触的某外地公司的
帮助。该外地公司同意我们以其老总朋友的身份与D公司接触。
据该外地公司介绍,D公司此前不知通过何种方式查询到他们的地址和
电话,后来还给他们传真过去一份空白的“产品营销委托合约”和空白的“
佣金协议”。在“产品营销委托合约”里,D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要求企业提
供各种检验合格的产品并要保证供应,并且企业如果签订此份合约就需缴纳
一定数额的“产品海外拓展费及海外市场促销费”。另外如果产品被成功销
售海外还要缴纳一定比例的佣金。
合约里,D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将企业的产品资料或样品发往海外机构
及对口外商;在自己及客商组织的交易会上为企业安排展位;在“深圳国际
交易窗口”召集客商直接与企业洽谈交易或代理;合作期内每年为企业制作
阿拉伯、亚洲商业杂志,在世界各地发行等。
8月3日下午4时许,我们与D公司里一马姓经理约洽谈事宜。马经理
一听我是外地公司老总所托的朋友,极为高兴地邀请我们立即去公司谈。
10余分钟之后,我们就来到D公司。和A公司一样,这里也是一个洽
谈室,分隔的洽谈区随处可见D公司字样。在公司前台登记完毕后,服务小
姐让我们在洽谈区等候马经理到来。
洽谈:和预想的情况完全相反,10分钟之间还极为热情的马经理突然
不见踪影。我们在等了10余分钟后,才有一位欧姓先生来与记者洽谈。他
的态度极为冷漠,当我们问他约好的马经理为何没来时,欧先生极为生气,
“我告诉你!我是他的上司!你有什么不能和我谈?”大声表明自己身份的
同时,欧先生立即问记者是不是外地公司的法人代表,当我们说自己只是这
间公司老板的朋友时,欧先生立即起身,临走之时还抛下一句话:我们只跟
法人代表谈,其他人一概不谈!
令我们疑惑的是,D公司怎么反应如此之快,为什么搞得如此神秘?
(采写:本报特别行动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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