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普法期间,省林业厅重视加强林业法制建设,在林业立法、普法宣传教育、执法和依法行政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林农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和依法管护森林资源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为云南林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法律保障,促进了我省林业的较快发展。
近几年来,省林业厅圆满完成了“九五”计划确定的“造林2500万亩,森林覆盖率提 高到30%以上;消灭森林赤字,实现森林资源消长平衡;林业总产值超过100亿元;国家森工企业基本解困等云南林业发展的主要指标。为建设绿色经济强省、云南的秀美山川,为改善我省生态环境和人们的生活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使我省林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五年来,已制定出台林业方面的地方性法规4个,政府规章2个。其中《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和《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补偿办法》成为我国第一部保护珍贵树种的地方性法规和第一个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实施补偿的政府规章,全省8个自治州、29个自治县也相应制定了林业管理条例或单行条例。
省林业厅积极组织林业干部职工重点学习宪法及市场经济的法律知识,突出行业特点,重点学习宣传了《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云南珍贵树种保护条例》、《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专业法律、法规。根据各个不同的特点和工作性质,采取不同的学习方法,内容上也有所侧重。普法学习坚持面授教育为主,开展办法律培训班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三五”普法期间,省厅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8期,培训普法骨干293人;在昆企事业单位处级领导、纪检干部和厅机关部分党员140多人参加了《行政监察法》的学习和考试;组织机关及全省林业职工参加“三五”普法检查验收考核,参加考核率达90以上,合格率达100%。
此外,各级林业部门还坚持把普法和法制宣传结合起来,运用报刊、电视、广播、橱窗、黑板报、标语以及召开座谈会、法制讲座、知识竞赛、印发宣传材料、塑胶条文等形式,广泛宣传各种法律法规。仅省厅就印发《森林法》塑胶条文10000万张,小册子10000册,学习辅导材料7000余册;印发《野生动物保护法》小册子10000册,挂图1.5万套,画册4.2万册。为配合普法教育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目前,全省有林业工作站1544个,林政管理机构133个,森林公安机构431个,木材检查站304个,林政稽查队5个,受委托执法的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处、所)110个,共有林业执法人员13000余人。五年来,共查处森林案件54309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亿多元。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森林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地保护了国家的森林资源。(刘正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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