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百天女婴梅梅状告生父吴传林承担抚养义务一案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省内多家媒体和雁塔区部分人大代表旁听了此案。由于原告父母在抚养权上分歧较大,法院将择日宣判。
案情回顾
2000年3月,安康旬阳籍女青年程楼菊在西安打工时与被告吴传林相识,不久与吴发生不正当关系,并租房同居。2001年3月30日,程楼菊生下女儿梅梅,但吴传林不承认孩子系自己亲生。未婚生子的程楼菊被吴传林遗弃后产生恶念,竟诱逼吴传林9岁的女儿菊菊服下掺有灭蝇药的饮料。菊菊在各方的热心救助下侥幸脱险,程楼菊被依法逮捕。
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身陷囹圄的程楼菊委托愿意为梅梅无偿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郑黎晟、援助员袁义伟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吴某承担抚养梅梅的义务,给付抚养费、教育费等相关费用,同时承担诉讼费用。7月24日,一直否认程楼菊所生女婴是自己孩子的吴传林,在律师调查时承认,梅梅确系自己的亲生骨肉。
看到孩子程楼菊失声痛哭
昨日上午开庭前,羁押在雁塔区看守所的程楼菊在几名法警押送下来到法院参加庭审。与一个月前刚刚被警方抓获时相比,程楼菊脸色苍白,神情疲惫。
据悉,今年6月26日,也就是菊菊中毒事件发生前10天,程楼菊将孩子托付给在西安做生意的于某夫妇看护。昨日,作为证人的于某夫妇怀抱4个多月大的梅梅也早早来到法院。于某的妻子告诉记者,程楼菊将孩子送给他们时,说自己身上仅有几元钱,已经好几天没做饭了,她给了程楼菊200元回老家的路费。临走时,程楼菊一再叮嘱要好好待孩子,她抱着孩子走出老远,程楼菊还一直站在原地呆呆地望着。
法院走廊里,白白胖胖的梅梅在于某妻子的怀里玩耍着。戴着手铐的程楼菊一看到孩子就扑了上来,抱着女儿失声痛哭。望着梅梅天真无邪的可爱模样,在场的人们也不禁心头发酸。走进法庭前,程楼菊扭头盯了旁边的吴传林一眼,露出怨恨之意。
程楼菊:我要孩子吴传林:我来抚养
上午9时30分,庭审正式开始。在法庭调查阶段,原、被告双方对孩子的身份没有异议,在被告吴传林是否对梅梅履行了抚养义务上则产生分歧,双方就此进行了举证、质证。吴传林的妻子黄某以丈夫的代理人身份出庭,与身边无精打采的丈夫相比,她似乎显得很尴尬。
随后,双方围绕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展开辩论。程楼菊称,自梅梅满月后,吴传林就未再履行抚养义务,她明确表态“我要孩子”。原告律师也认为,被告自孩子出生至今未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对原告的生活漠不关心,加之被告已有2个子女,且其妻子从感情上恐难以接纳原告共同生活,为更利于原告健康成长,请求法院判令原告由程楼菊委托他人抚养,由被告承担原告的生活费、教育费及其他必要的费用直至原告独立生活为止。
被告吴传林则坚决要求由自己来抚养孩子,并称作为父亲他会照顾好自己的亲生骨肉,使其健康成长。针对被告的要求,法庭指出被告可在休庭3日之内向法院交纳费用,递交诉状,提出反诉要求,逾期视为放弃。此后,由于双方在梅梅的抚养权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调解失败。审判长宣布休庭,法庭将择日宣判。据悉,被告吴传林在庭审结束后已正式向法院提出反诉申请。女婴梅梅最终会由谁来抚养,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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