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政府至今还没有做到举重若轻,至今还没有革除在目标取向上包罗万象、在行为上包办越俎的传统。现在,一系列的后遗症因此而陆续发作了,有些已经到了难以收场的尴尬地步。
最近,传媒披露了一桩河南某市政府“包办婚姻”酿成苦果的新闻。三年前,原市长做媒把该市一家靓女———资产近亿元、业绩良好的电厂嫁给深圳一个民营企业。协议 规定,开始两家是合作,如果三年后民营企业达到年缴增值税2000万元、交纳税金地方留成达到1.5亿元等条件时,就将电厂产权移交给这家民营公司。
值得一提的细节是,当年的“卖厂”谈判进入到实质阶段时,市政府撇开了作为独立法人的电厂,不让电厂有关人员参加,而是单独与民营企业签约。如此做法激起了电厂职工的强烈对立情绪,认为这桩买卖未经过职代会同意而并不合法,一直把官司打到了北京。与此同时,民营企业也不买账了,声称如果政府不兑现诺言,就停止二期工程建设、撤资移师。
“女儿说不中,女婿等烦了”,面对上一届政府班子留下的这个烂摊子,现在的政府官员们被逼到进退维谷的境地,焦头烂额。毕竟,处理好这类后遗症难度很大,极少见到成功解决的实例。多数听到的结果是“摆平”了,或者干脆就拖的没有下文了。
近段时间来,类似的让政府痛苦的事情不断出现,使得官员们连生“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的悔意。人们把这些问题综合地称为“政府包办后遗症”,因为认真分析这些出现在招商引资或者产权改革领域中的怪现象,大抵都是因为“昨天的政府包办”惹了大祸,让今日的政府陷入了尴尬窘境。
不是吗?一些本该由市场起作用的交易、规划、举措,政府领衔去包办;一些应该而且必须由政府行使职能的领域,却没有管起来———政府行为对市场过多的替代,终于形成了作茧自缚的局面。
或许,地方政府也有抱怨的理由:难道市政府没有代表国家行使对地方管辖的国有企业资产进行处置的权力吗?———这是经常出现的一种混淆权限边界的惯性思维。在这里,“处置权”这种属于企业本身的微观经济活动,被政府似是而非地取代了。要知道,政府部门对于国有资产的处置准确地说该叫“管理权”。
分清“为”与“不为”的目标定位,是当下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始终未能完全解决好的根本性问题。现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需要,已经明确地提出了地方政府的目标,那就是满足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和地区收支平衡。
这是一个清晰的目标。只有与这个目标一致,政府才是与市场经济相称的政府,同时才能因此而变得举重若轻,也才能真正终结“政府包办”以及由此带来的种种“政府包办后遗症”。(王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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