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由塑料袋带来的“白色污染”至今依然未从人们的视线里消失;而近日,多家媒体又报出消息:现在人们使用的3种塑料袋大部分都含“毒素”。就此,记者到有关部门采访,发现“制造白色”、侵害人们健康的塑料袋在管理上竟遭遇空白。
昨日,记者在西安市丰庆路、康复路批发市场见到,大大小小的各种塑料袋正被批发商们批发给一个个个体老板;西安各处的菜摊、饭馆也像从前一样,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的 包装袋还是各种颜色、大小不同的塑料袋。本报前些日子对一次性发泡餐具的危害性曾进行过报道。专家指出,人们买回菜后都用塑料袋存放,殊不知,塑料袋释放的有毒气体都跑到菜里去了。
记者就有毒塑料袋问题采访了西安市环保局有关人士,他们说,有毒塑料袋肯定要禁止使用,但他们不是主管部门,应该找市容环卫部门。
随后,记者来到市容环卫局,该局有关人士说,他们从1999年11月1日正式开始严禁在市区内生产、销售和使用厚度在0.02毫米以下的一次性超薄塑料袋。去年6月7日,市工商局、市容局、环卫局和卫生局联合发文,禁止销售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由于有许多其他诸如人们习惯等原因,他们没有能力彻底禁止。到底谁有权利彻底禁止有毒塑料袋,各部门谁也说不清。
对此,有关人士说,禁止使用有毒塑料袋,关系到老百姓的观念、习惯,以及政府部门的执行力度等问题,工商、环保、整顿办、市容的协调问题等。此外,也面临在执行时对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处理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的难题。因此,有关部门应该考虑出台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保证执法部门顺利执行公务。
(东方 雨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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