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深圳市《打假举报奖励办法》于今年7月2日实施以前,市盐务局已率先制定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记者昨日了解到,该局已为100人次的举报行为兑现了奖励,奖金总额超过10万元。由于我市具备了比较完善的打假举报奖励制度,因此出现了以打假举报为职业的专业户。
实行奖励后举报激增
以王海为代表的职业打假人曾经在我国打假事业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可谓风光一时。但随着职业打假引发的道德和法律争论越来越大,这种知假买假行为的社会基础也越来越弱,有的职业打假人退出,另一些人则从买假索赔向买假索奖转变,成为第一代举报专业户。
打假的主体是政府,具体就是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公安、卫生、农业、药品监督、烟草专卖、盐务等承担打假工作职能的部门。以往很多群众只有在自己买了假之后才向相关的政府部门投诉,主动举报制假售假者的积极性不高。
我市盐务局在《深圳经济特区盐业管理处罚规定》于2000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后,将其中的举报奖励条款落到实处,组建了100万的举报奖励基金,并对举报者及时兑现奖金。举报奖励极大地调动了群众举报的积极性,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群众举报的线索超过了过去10年的总和。
循举报线索屡破大要案
市盐务局局长李福衡认为,举报奖励在调动了群众参与打假的积极性的同时,孕育和培养了一批举报专业户,这对打假事业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他介绍说,在该局收到的举报线索中有8宗是由一个人提供的,这位举报者只用电话和手机与我们联系,真实姓名不详。一旦举报成功,我们按照他提供的银行账号将奖金打进去,他提供的线索往往具有高度的准确性,而且案件所涉假盐的数量也较大,可谓大要案。比如前不久我们就根据他的举报一举查获了30余吨用火车从湖北运来深圳的假盐。
这位举报专业户,在电话里谈到自己的成功之道。他说:“王海把打假变成了一个产业,他的法律基础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想把举报变成一个产业,基础是《广东省打假条例》、《深圳市打假举报奖励办法》和《盐业管理处罚规定》等部门性规定。”他还十分自信地说,现在自己配备了手机和摩托车,今后将把打假举报的范围扩大到盐业以外的领域,食盐、药品、烟草、啤酒等生活日用品将是他举报的重点领域。
举报人担心安全希望保密
作为职业举报人,上述这位不知姓名的举报者最担心的仍是安全。他说有一次自己骑摩托车跟踪过一辆私盐车,但很快就有4辆摩托车前后夹击他,并最终将其挤倒,导致他头部受伤。
他认为,制假售假者往往具有团伙性,在很多地方和单位都安排了线人,他们要防政府,也防我们这些举报者。如果我们稍有不慎就会漏出风声,招来报复。所以他希望方方面面都要为他保密。(胡名忠 沈平)
相关法规
《深圳市打假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
第5条: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其奖励金额按实际查获的举报案件的严重程度和罚款数额分别确定:处以100万元以上罚款的,奖金按罚款额的5%计算,但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处以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罚款的,奖金按罚款额的6%计算,但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处以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罚款的,奖金按罚款额的8%计算,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罚款额不满10万元的,奖金按罚款额的10%计算,但最高不得超过8000元。《深圳经济特区盐业管理处罚规定》有关规定
第4条:凡举报属实经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的,由处理机关按照查处的非法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和使用的盐产品的总量每吨100元给予举报人奖励。奖金不满500元的,按500元给予奖励;奖金超过3万元的,按3万元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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