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深圳对首宗破坏电力设备案罪犯予以严惩。来深圳打工的河南睢县民工轩勤海、徐银川、张有朝等偷剪电线致使坪山镇范围大面积停电。经法院审理,3人破坏电力设备罪成立,昨天被龙岗区法院分别依法判处3至4年有期徒刑,同时赔偿深圳供电局经济损失人民币9245元。
经审理查明,今年2月10日晚,轩勤海、徐银川、张有朝伙同王新国(在逃),窜到龙 岗区坪山镇石井横塘自然村某蘑菇场附近,由徐银川爬上电线杆剪下低压电线4条共120米,第二天由王新国销赃。今年3月,轩勤海、徐银川、张有朝伙同王新国,先后两次窜到龙岗区坪山镇田心村,由张朝阳、徐银川、王新国等人剪下低压电线650米,然后将盗得的电线运回轩勤海的租住房中,由轩、王分别销赃。今年4月9日,轩勤海、徐银川、张有朝等人窜至坪山镇石井望牛岗菜地附近,准备再次盗剪电线时,被正在周围伏击的治安联防队员抓获。
5月17日,3 人被依法逮捕。6月8日,龙岗区检察院向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据统计,轩勤海、徐银川、张有朝等人共剪下正在运行的电线770米,致使坪山镇范围大面积停电,给人民群众生活和工厂企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在诉讼过程中,深圳供电局提起民事诉讼,要求3被告赔偿经济损失。法院认为,轩勤海、徐银川、张有朝等人无视国法,结伙盗剪正在使用的电线,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均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应依法惩处。(记者苟骅 通讯员许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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