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利用银行微机终端,采取“虚存实取,通存通兑”的方式,盗窃银行人民币2702万元的4名罪犯终于受到法律的严惩,主犯丁玉珊日前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年仅36岁,曾是重庆恒宇科技实业公司经理的丁玉珊,虽只有高中文化,却似乎头脑相当灵活,胆子特大。她的丈夫熊金涛曾是银行职员,因犯贪污罪被判刑2年。在一次偶然摆谈中,熊金涛得知曾是工行职员的弟弟熊泾挥私配有工行高滩岩储蓄所的钥匙和复制的一张 高级管理卡。夫妻两人便密谋利用这把钥匙和高级管理卡,潜入该所从银行套取现金。
1999年12月中旬,熊金涛向弟弟熊泾挥索要了钥匙和管理卡。同时,熊泾挥向夫妻俩传授了利用微机系统进行盗窃的具体方法和操作步骤。同年12月17日至22日,丁玉珊以“谢君”的假名先后在工行观音岩储蓄所等7个储蓄所开了户,并找其姐借得手机一部。12月25日17时许,丁玉珊带上手机与其弟丁玉晖一起窜至工行高滩岩储蓄所,趁下班无人之机,利用熊泾挥提供的钥匙潜入所内。在熊泾挥的电话指导下,丁玉珊使用管理卡通过微机终端假存入其所开户的存折上,共计人民币2702万元。之后,丁玉珊与等候在外的丁玉晖及熊金涛一同离去。
第二天和第三天,丁玉珊乔装打扮后,伙同丈夫和弟弟先后窜至工行九龙坡石桥铺储蓄所、两路口两百储蓄所、大坪储蓄所等处,两天共支取现金208万元。令4名罪犯万万没想到的是,案发后仅几天,即1999年12月30日、2000年1月2日,4名罪犯就被公安机关先后捉获归案,追回赃款193万余元。
市一中院认为,被告4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且系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于2000年8月31日作出刑事判决:丁玉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财产5万元;熊金涛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熊泾挥无期徒刑;丁玉晖15年有期徒刑。未退出的赃款分别予以继续追缴。后有三人不服,提出上诉,被市高院于2000年12月26日驳回,维持原判。 (陈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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