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讯 以往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有时可能因为当事人不了解法院审理程序,而无法进行充分申诉,或因审判人员疏于工作而造成当事人无法充分履行诉权的现象。
为了维护当事人的诉权,确保法院审判的公正,昨天,北京市一中院推出23条维权规则,向社会公示。
市一中院在23条维权规则中作出具体规范,并由法律专家予以论证和完善,比如以前打民事官司时写判决书完全是法官的事,当事人无权过问。而按照新出台的这23条维权规则中的第15条,今后打民事官司的当事人,将和法官一起参与判决书的起草工作。法官在书写原告和被告各自的诉辩主张和说法的时候,可以由当事人在审判员的指导下自行起草,也可以由审判员归纳后由当事人签字认可,然后直接在判决书中表达出来,而法官的判决理由必须针对当事人所述的事实、理由和请求,明确表示是否采纳、支持或驳回,并说明理由和现行的法律依据。
据了解,为指导和方便当事人诉讼,一中院还印制了一套诉讼宣传手册,放置在立案接待部门,由群众自由取阅。(郭继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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