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搜索 短信 分类 聊天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少年法院呼之欲出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8月13日07:37 解放日报

  解放日报(记者朱泳武实习生张志慧)近日,一个汇集国内少年司法保护专家的高级研讨会在上海举行。专家强烈呼吁,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给予未成年人更全面深入的司法保护,我国急需尝试建立少年法院。

  专家认为,成立少年法院将是我国司法体制的重大改革,而上海———全国第一个少年法庭和第一部青少年保护地方法规的诞生地———已经具备了在全国率先成立少年法院的
基础和条件。

  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未成年人犯罪,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

  1984年,上海长宁区法院设立了全国第一个少年法庭,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采用特别设计的程序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这一经验很快被推广到全国,最辉煌时,全国共有3000多个少年庭。然而,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法律界人士日益感觉到少年庭的发展空间有限,已经很难承担起对未成年人进行全面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功能。

  “少年庭作为区县法院下的一个审判庭,目前只能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这显然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长宁区法院少年庭庭长陈建明告诉记者:长期以来,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纠纷也在不断增多,比如未成年人不服公安机关送劳教、不服学校作出的处罚决定等等。这类案件的审理却仍然沿用成年人的程序,没有针对未成年人的特别程序,法官也往往缺乏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经验。

  更为严峻的是,少年庭本身也面临生存问题。据介绍,自刑法修改后,一些未成年人的轻微犯罪行为不再被视为犯罪,全市法院少年庭受案数量开始明显下降:1997年为1079人,其中严重犯罪517人。1998年下降为811人,严重刑事犯罪82人。各法院受案数量不均,有的法院少年庭甚至一年接不到一起案件,而其他审判庭却因为受案量持续上升而人手吃紧,在这种情况下,少年庭被精简在所难免。1999年,上海对少年庭的格局进行调整,将20个区县法院的少年庭精简到目前的长宁、普陀、闸北、闵行4个,指定这4个少年庭管辖全市案件。

  “少年庭17年的发展不但积累下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教育、感化、挽救’等宝贵经验,也培养了一大批富有未成年人审判经验的法官。”陈建明说,少年庭的法官专业要求是很高的,不但要有“爱心、热心、细心、耐心”,要“像医生对待病人一样,像家长对待子女一样,像老师对待学生一样”对待未成年人,而且还要懂得心理学、教育学等。这样一支队伍如果流失,十分可惜。

  一方面社会的发展要求给予未成年人更全面的司法保护,另一方面却是少年审判队伍的不断萎缩。在这种形势下,要求设立少年法院的呼声日益高涨。成立少年法院的设想

  “漂亮的玻璃幕墙、柔和的灯光,法庭里所有的桌椅都是经过特别设计的,走廊里摆放着玩具和气球……”这是市高级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副组长李吉力在参观美国伊利诺伊州少年法院时的见闻。“当然,今后上海少年法院不会和美国的少年法院完全相同,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法院的硬件和软件都将根据未成年人的特点进行设计安排。”

  李吉力说,设想中的上海市少年法院将是一座基层法院,权限要比现在的少年法庭大得多,负责管辖全市的未成年人案件。据介绍,过去审理的涉少共同犯罪案件,只有当未成年成员占到犯罪团伙成员总数一半以上,才能由少年庭受理;少年法院成立后,共同犯罪中只要有未成年人的,就要归该院审理,确保少年法院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另外,少年法院不仅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而且将受理涉及未成年人的经济、民事、行政案件。具体包括:诉讼一方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案件,如抚育费案件;双方当事人均为未成年人的案件,如校园伤害案件;双方当事人均为成年人,但案件结果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比如变更抚养关系、不服指定监护、探视权纠纷案件等等。未成年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也将由少年法院审理。

  李吉力说,少年法院除应设立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庭外,还应设置类似有些国家少年法院中“观护庭”的机构,专门负责诸如对已判决少年犯的回访、考察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未成年人重犯新罪。少年法院甚至还可考虑设立心理咨询室,接受未成年人来此咨询。

  上海条件已成熟

  作为少年法庭的“升级版”,少年法院除了扩大受案范围,将涉少的民事、行政案件纳入管辖范围外,还有助于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据了解,上海目前的未成年人保护一方面是以市和区县青保办为龙头,工会、妇联等部门参加的“社会一条龙”,另一方面是以法院少年庭为龙头的“司法一条龙”。对未成年人的全面保护需要这两条“龙”协调发挥作用。比如法院对一名未成年被告人作出判决后,还需要回访考察;对处于学龄的少年,需和教育部门联系安排就学;对就业有困难或受歧视的,须与劳动用工和管理部门联系等等。另外,按照法律规定,家庭、学校和社会单位作为这两部法实施的主体,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未成年人享有相应的法律权利,然而当这些权利义务得不到充分尊重和履行时,却没有一个专门司法机构裁决。特别是本市20个少年庭精简为4个后,少年庭跨区协调,由于级别权限有限,工作难度很大,对这两部法的执行难以落到实处。

  有一对夫妻离婚后,为了孩子的抚养权闹得不可开交,男方干脆把孩子藏了起来,不让女方知道,结果孩子连学也上不了。“不管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是《义务教育法》,这位父亲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但是,要追究这名违法父亲的责任,少年法庭心有余而力不足。”陈建明说,“如果成立少年法院,情况就不一样了。作为市一级国家机关,少年法院完全可以成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实施主体,也有能力牵头或协助制定一些地方性的具体实施意见。”

  法律界专家还认为,国际上通行的少年司法制度,均为建立综合性的少年审判机构,使用独立的少年实体法和程序法。因此,设立少年法院,可以促进少年法院组织法、少年实体法、少年程序法等法律出台,带动与少年法院相配套的少年侦查、少年检察、少年矫治、少年法律援助等机构尽快设立,形成公检法司配套的工作机制,理顺法院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组织之间的关系,完善矫治、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社会帮教综合治理网络。

  “到明年,少年庭将迎来它的18岁生日。我们非常盼望它能在18周岁这年长大成人,成为少年法院。”作为全国首个少年庭的现任庭长,陈建明动情地说。

    突发新闻、重大事件、百姓关注 尽在头条新闻短信
        奇闻趣事 社会热点 社会新闻短信为生活添姿增彩


时事论坛】【短信推荐】【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分 类 广 告
北京
  • 女人年龄可以撒谎
  • 万泽金典 百年好合
  • 韩国精华5日游
  • 颐方园体育健康城
  • 重兴园精品小高层
  • 现金收购旧机动车 济南
  • 因出国需转让房产
  • 动力滑翔伞飞行
  • 东方女子专修学院
  • 山佳糖业诚招代理 上海
  • 欢迎观看方言喜剧
  • 万水千山 相和随平 广东
  • 寻梦阁形象设计
  • 工程研究生班招生 河南
  • 河南地区正在招商
  • 分类广告刊登热线>>

     新浪推荐
    订中国队十强赛短信获奖名单公布!
    把爱说出口--来女人频道书写爱的誓言
    新浪教育全新改版--英语 考试 出国 培训
    快来参加新浪网友婚纱靓照大赛!
    北京2008年奥运会专题
    订汽车新闻短信 降价消息你先知!
    订阅手机短信笑话 天天笑口常开!
    爱情 战争 科幻--漫画连载精彩纷呈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