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摩托流动检查收据发票随意给
南雄市梅岭镇,与江西省大余县交界。紧挨着梅岭镇的江西游仙镇有很
多小型的家具生产厂。常有南雄人雇车到游仙,购买家具厂的废杂木料运回
家作柴火之用。让他们纳闷的是,运木车一从江西游仙进入国道323线梅
岭镇路段,就会有人骑摩托车出来拦截收钱,每拖拉机木材收取“外来木材
验证管理费”20元,有时给收据,有时给发票。而且收费人员 神出鬼没,
没有固定地点,在323国道与江西游仙交界处约2公里路段都有可能出现
。
9日,督察车开到游仙镇一家具厂,等候一辆手扶拖拉机装完废杂木料
,远远地跟在拖拉机后面往南雄梅岭镇行进。奇怪的是,这次尾随没有奏效
。我们跟随拖拉机一直到了梅岭镇钟鼓岩,都没有检查人员出来收费。督察
车停在钟鼓岩景点的门口守候,我们请运木拖拉机往回再走一遍,还是没有
收费人员露面。
“撤!”督察人员全部上车,开车往回南雄市区方向走。刚开出几公里
远,就接到刚才配合我们的运木车车主打来手机:督察车刚走,以前向他收
过费的2名收费人员就向他走来了!
杀回马枪!督察车火速开回钟鼓岩路段。拖拉机车主站在一家饭店门口
向我们招手。原来收费人员见势不妙躲进了饭店的柴房。督察人员守住房门
,命令2名收费人员出来。只听见一阵窗户断裂声,一名收费人员破窗逃跑
!本报记者赶到窗户边,只见一名穿深蓝色T恤的高个男子奔跑的背影,一
晃就拐入屋角不见了。督察人员守住窗户,无路可逃的另一名收费人员只得
从柴房里出来接受调查。
据这位姓陈的收费人员说,从今年4月开始,南雄市梅岭镇林业工作站
聘请了包括他在内的3名社会闲杂人员(全部姓陈),每人每月给工资30
0元,在323国道与江西游仙交界处,拦截检查过往运输木材、木柴车辆
,对无运输证的车辆包括小型车、拖拉机收取“外来木材验证管理费”每车
20元,给货主的发票或收据均由梅岭镇林业站提供,到目前为止,共收费
约4500元,已分3次于每月底上交给镇林业站。
国家损失巨大必须严肃查处
省督察队办案小组认为,基层林业部门未按有关规定,擅自在国道、县
道、乡村道路上设立木材检查站,属于公路“三乱”行为;基层林业部门作
为森林保护的最直接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只要交钱就允许砍伐森林的做法,
甚至把价格相差几十倍的木材当作木柴批,超过了公路“三乱”范畴,给国
家造成很大损失;曲江县江湾镇对运红土、石头的车辆收取资源费,收费是
否合法,以及收费不给票据的行为须一并查处;南雄市梅岭镇林业站聘请社
会闲杂人员在国道上设流动检查站,有投诉反映,对不停车接受检查的,收
费人员就开摩托车追赶拦截甚至殴打,情节恶劣。
10日,韶关市政府以及林业、物价、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与省督察
队办案小组交换意见时表示:对督察小组在韶关境内暗访到的问题感到震惊
,并表示将立即成立各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对督察小组提出的问题
进行一一调查处理,彻底整治公路“三乱”,对违法违纪人员进行依法处理
,决不手软。韶关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曲江县江湾镇、南雄市梅岭镇
的上述收费行为,除林业建设保护费是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其它所有收
费项目都是不合法的,对这些违法收费行为一定要立案查处。 韶关市各
有关部门负责人一再强调,全市上下对治理公路“三乱”问题非常重视,对
一些重点地段的检查也曾一再进行。如对323国道南雄梅岭镇路段,韶关
和南雄市有关部门都说曾沿路检查过多次,没检查出有问题。我们不禁要问
,是上级部门的工作做得不够细致,还是有些基层部门财迷心窍,欺瞒上级
的手段魔高一丈?
由于时间关系,办案小组未与清远市有关部门交换意见,但已要求英德
市林业局封存大洞镇“护林检查站”的账本,等候上级部门处置。
大洞镇
只要交钱就放行两年收费六万多
8月7日中午,督察队办案小组在清远市区用过午餐,往英德大洞镇进
发。
大洞镇处在山峦叠嶂的林区,路上我们就碰到好几辆满载木材的大卡车
、拖拉机从大洞方向开出来。沉重的运木车把路面压得沟壑纵横。据悉,山
区木材砍伐须在不破坏林业生态环境的条件下按规定、有计划、凭有关部门
批准的砍伐证进行。禁止无证乱砍滥伐是基层林业部门、护林站的职责之一
。而根据群众举报,大洞林业站在苗花、黄塘管理区设立“护林检查站”,
向过往运木车辆检查收费。从大洞、苗花、庙坑等管理区运出来的木材车,
不管有没有办理合法的采伐证、木材运输证,只要交了钱都可以放行。
从清新县拐入往大洞镇的沙土路,我们的车子一直在七高八低的山路上
颠簸,不时闻到面包车底盘被磨擦而散发出的一阵阵焦糊味,车的排气管道
也被撞掉了一次。车子两次陷在沟壑中进退不能,督察队员和随队记者只好
下车推行。过了大洞镇政府所在地,赶往苗花管理区,冲过了一条水深没膝
的小溪,费尽周折终于找到了作为护林检查站的小木屋。此时已是下午6时
。
位于路边的这间小木屋20多平方米大,但已人去屋空。附近群众告诉
我们,木屋门外本来有“护林检查站”的牌子,有3个护林员日夜驻守,对
过往运木材车辆拦车收钱,每车收费200元。奇怪的是,是日凌晨5时护
林员搬空了房子。附近正在装运木材的货主告诉我们,镇林业站向他收取每
方木材100来块钱,他每次在大洞镇林业站先交1000元押金,苗花护
林检查站凭押金凭条放行,押金用完了就再交;他说他没有木材采伐证。
恰好在督察人员来暗访的当天,这个“护林检查站”撤走了?
8月10日,督察小组暗访完另两个点之后“杀回”英德,向大洞镇林
业站站长邓某调查了解。邓某承认经镇委、镇政府同意,从1999年7、
8月份开始在黄塘管理区路段,今年4月1日开始在苗花管理区路段设立护
林检查站,以“木材中转按金”名义向过往运木车辆收取每车20—250
元不等的费用,至今已收费6万多元人民币;林业站从1999以来每年向
镇政府上交金额不等的“木材还林款”,至今已交6万余元。
苗花、黄塘护林站非法上路检查收费,不仅属于公路“三乱”行为,而
且是对乱砍滥伐行为的纵容。我们的督察车所到之处,看到路边有的山林被
砍得七零八落,触目惊心。
江湾镇
护林点成检查站不开票可少收钱
曲江县江湾镇山清水秀,林业资源丰富,且盛产形态各异的鹅卵石和纯
红土。群众举报该镇设立非法检查站,拦截装运木材、红土、石头的车辆检
查收费。8日,督察小组从清远转入韶关,先到曲江县江湾镇,在县道31
8线22·94公里处发现了“江湾林场护林站”。
当天下午,只见有两辆装满木材的车辆从江湾镇方向开出来,在护林站
前自动停下。护林员当着督察队员的面对这两辆车进行检查登记。
车主告诉我们,每次从江湾林场出来时,江湾林业公安就会截住他们,
说他们超载,每次罚50—200元不等,但从不问他们有没有采伐证、运
输证,有证也照罚。罚款收据就是放行凭条。我们从车主提供的票据发现,
曲江县江湾林场开出的票据以“罚款”代“处罚”,而且“柴”、“材”不
分,对两辆车上的超载木材、木柴开出决定“没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然
后将每车超载木材一律按“木柴款”收罚款50元,用的是“曲江县林业局
林保、维检、育林费”收据。
据护林站4位护林员(其中2位是林场正式职工,2位是社会人员)现
场承认,这个护林站从1978年以来就在县道318线设立,对运出木材
车辆进行拦车验证登记,对无放行证冲卡车辆追截押回镇派出所扣留并处理
罚款;1999年以前,经江湾镇政府批准,镇企业办对运出红土车辆收取
“资源费”每车50元,镇派出所对运出石头车辆收取每车“资源费”25
0元,也均由该站进行验票后才准放行;1999年以后该站不再对运出红
土、石头的车辆进行验票,但至今仍履行木材检查站职责查验运木车辆。经
查,该站所有工作人员均无有效执法证件。
对此名为“护林站”实为检查站的非法上路检查行为,当地有关部门是
不知情还是整治不力?10日,曲江县林业局负责人向督察小组解释说,关
于这个检查站的举报他们以前也收到过,今年3月曾进行整顿,要求改为护
林点,不准按检查站运作,没想到实际上还在按检查站运作。
督察小组正对护林站进行调查时,有辆运石车从江湾镇开出来。记者向
车主了解到,1999年以后,江湾镇改为由镇企业办对运石车收“资源费
”,收费点就在镇政府门前那条路上;收费标准是若不开票每车收150元
,开票就要交200元,所以很多运石车就主动不开票。
按有关规定,收费不开票按贪污论处。是否确有其事?于是记者坐督察
车深入石场,等候数小时,另一辆运石车终于装完石头。我们尾随运石车探
个究竟。果然,当运石车开至接近江湾镇政府路段时,一位穿短袖衬衫的老
头出来拦车,车主熟练地掏出150元递给他。老头收过钱数了一下,未给
任何票据就放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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