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8月13日消息:近日,一个汇集国内少年司法保护专家的高级研讨会在上海举行。专家强烈呼吁,为了
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给予未成年人更全面深入的司法保护,中国急需尝试建立少年法院。
专家认为,成立少年法院将是中国司法体制的重大改革,而上海——全国第一个少年法庭和第一部青少年保护地方法
规的诞生地——已经具备了在全国率先成立少年法院的基 础和条件。
解放日报报道说,1984年,上海长宁区法院设立了全国第一个少年法庭,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采用
特别设计的程序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这一经验很快被推广到全国,最辉煌时,全国共有3000多个少年法庭。然而,2
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法律界人士日益感觉到少年庭的发展空间有限,已经很难承担起对未成年人进行全面司法保护和预
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功能。
长期以来,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纠纷也在不断增多,比如未成年人不服公安机关送劳教、不服学校作出的处罚
决定等等。这类案件的审理却仍然沿用成年人的程序,没有针对未成年人的特别程序,法官也往往缺乏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经
验。
更为严峻的是,少年庭本身也面临生存问题。自刑法修改后,一些未成年人的轻微犯罪行为不再被视为犯罪,上海全
市法院少年庭受案数量开始明显下降,有的法院少年庭甚至一年接不到一起案件,而其他审判庭却因为受案量持续上升而人手
吃紧,在这种情况下,少年庭被精简在所难免。
报道指出,一方面社会的发展要求给予未成年人更全面的司法保护,另一方面却是少年审判队伍的不断萎缩。在这种
形势下,要求设立少年法院的呼声日益高涨。
上海市高级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副组长李吉力说,设想中的上海市少年法院将是一座基层法院,权
限要比现在的少年法庭大得多,负责管辖全市的未成年人案件。另外,少年法院不仅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而且将受理涉及
未成年人的经济、民事、行政案件。
李吉力说,少年法院还应设置类似有些国家少年法院中“观护庭”的机构,专门负责诸如对已判决少年犯的回访、考
察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未成年人重犯新罪。少年法院甚至还可考虑设立心理咨询室,接受未成年人来此咨
询。(朱泳武张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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