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沈阳市中级法院经过近半年的整改,工作报告终于获得地方人大通过。2月14日,该院的工作报告曾被地方人大否决。从沈阳中院报告被否决到获得通过这一被专家们称之为“沈阳事件”的过程,从处理这事件推出的“沈阳模式”填补了中国法律的一项空白,到由此引出人们对防止权力“私有化”的思索,无疑都将被重重地记录在中国法制史上。
-沈阳中院报告终获通过
8月9日,沈阳市人大召开特别会议,沈阳市十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439名代表,以395票赞成通过了沈阳中院代院长丁仁恕所作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整改情况和2001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报告的通过,使今年2月14日沈阳中院工作报告未获通过引发的“沈阳事件”逐渐平息。
-地方人大首次否决法院报告
2001年2月14日,绝对是中国法制史上必须记录的一天。
这天是沈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最后的一天。闭幕会上爆出惊天新闻。沈阳市中级法院2000年工作报告因代表赞成票不到一半,未获通过!
法院工作报告没被通过,这在我国副省级省会城市的各级人代会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韩大元教授称这一否决案为“中国民主政治的标志性事件”。
在这次会议上出现了一个戏剧性场面。2月9日会议开幕,上午还稳坐主席台的原沈阳市中级法院院长贾永祥,下午突然被中纪委专案组叫去核实问题。沈阳中院6名正副院长三人出现问题。2月11日,大会主席团向代表们正式宣布贾永祥已提出辞呈。到2月14日,沈阳中院不得不改由一位副院长作报告。贾永祥的“下台”成了沈阳中院报告被否决的直接导火索。同时,此次沈阳市人代会改举手表决为按表决器表决,成为法院报告未获通过的一个客观原因。
-沈阳市人大代表“积怨”已久
沈阳中院的报告未获通过,可说是积重难返所致。
被媒体称为法院工作最强烈的批评者、2月14日毫不犹豫按了否决键的冯有为教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投票之前他一直在犹豫,因为有关人员投票前希望代表们从沈阳大局出发,确保一府两院报告顺利通过。
当时的情况是,沈阳市前市长慕绥新、前常务副市长马向东腐败大案刚被查处。沈阳中级法院两名副院长因涉嫌走私、受贿被立案调查。到投票时他实在不忍心投赞成票,从内心觉得投赞成票实在无法向群众交代。
2000年沈阳市人代会上,冯有为代表曾作了一次长达40分钟的发言。针对沈阳法院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尖锐地提出8点批评意见,如有的法官竟说,谁的官大我听谁的;一个区法院竟发生法官冒充院长签字的事情,出现枉法裁判后又找不到冒充的人等等。冯有为代表说:“如果当时中院能够积极整改,也许不会出现2月14日人代会上难堪的一幕。”
沈阳市人大秘书长宋光普说,沈阳中院的报告没被通过证明“民意难违”。如果沈阳市人大没有否决沈阳中院报告反而不正常。
-“沈阳模式”填补法律空白
2月14日,沈阳中院2000年工作报告未获通过的结果一出,大会主持人立即掉过头问主席团成员,“怎么办?”
主席团打破惯例,当着全体代表的面研究解决办法。最后作出责成“市人大常委会对中级法院报告继续审议,并将审议结果向下次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决定。后来发现“一府两院”报告不能由人大常委会审议,必须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听取和审查。4月5日,沈阳市人事局局长丁仁恕调任沈阳中院任代院长。沈阳中院开始全面整改。
在请教了有关专家学者,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汇报后,7月9日,沈阳市人大召开13个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工作联席会,决定召开特别会议——沈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沈阳市中级法院整改情况和2001年工作安排的报告。会期一天。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沈阳大学法学教授尹良培认为,地方人大在沈阳中院报告未获通过的情况下,作出的决定是正确的。在处理这一事件过程中填补了法律空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只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审议“一府两院”报告,但没有规定不通过怎么办。沈阳市的做法可称为“沈阳模式”,具有开创性意义。尹教授说,这应当在今后我国立法上加以肯定和体现。
尹教授还认为,有关法律还应设置“法律责任”。比如法院工作报告被代表否决,就应同时提交法院院长罢免案交大会表决,根据表决结果作进一步决定。
8月10日,全国人大分管立法的副秘书长周成奎率全国人大调研组一行10人到达沈阳,与沈阳市部分人大代表探讨沈阳中院事件引发的立法与监督及今后此类事件如何处理等重大问题。
-官员腐败让沈阳市民极度失望
沈阳“一府两院”的“一把手”及众多的局长同时落入法网,严重伤害了沈阳人对政府、司法的信任。沈阳一位市委副书记沉痛地用“信任危机”形容沈阳的处境。
原沈阳中院院长贾永祥不仅有上百万元的经济问题,还包养了7个情妇。原沈阳中院副院长梁福权家中“收藏”价值5万元以上的相机多达几十架,多年包养情人并生有私生子,其主管建设的沈阳中级法院是沈阳最豪华的办公楼,每个院长办公室都有一间蒸汽浴室。原沈阳中院副院长、市政协副主席焦玫瑰竟是身材和年龄都比其小的黑社会头子刘涌的姘头。
原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因涉嫌泄露国家机密罪于今年2月被逮捕,他还是刘涌的“干爹”。与此同时,沈阳市财政局长、国税局长、土地局长、物价局长……16个“一把手”先后因严重违法违纪被查处。
沈阳今年初人大要增选一名副主任,两个候选人之一是原来市委的组织部长,但他在第一轮就被人大常委会的委员们否决掉了,40多名常委中,他只得到5票。代表们认为,沈阳市出了这么多贪官,他应负责任。不久前沈阳召开的中共沈阳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按惯例应当选为市委常委或委员的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却仅被党员代表们选为候补委员,而且得票数在候补委员中也是最后两名。
记者在沈阳街头采访时,不少市民根本不知道2月14日沈阳中院报告被人大代表否决的事。一位年轻教师说不关心这种事。
一位出租车司机压根儿不知道沈阳中院整改的事。她告诉记者,她亲戚的孩子在幼儿园被车轧了,伤得挺重,告到法院。法院判赔的钱不多,快8年了还没给。法院、检察院去了不知多少趟,可不认识人,有啥办法?当记者告诉她,法院正在整改,现在法院一定能认真对待你们的案子。这位司机大姐才意识到人代会的作用。为表示感谢,坚决不要记者的车钱。
沈阳“慕、马大案”人们倒都知道。当记者问“您怎么看”时,十有八九的回答让记者吃惊。有人说,沈阳人咋这么倒霉,赶上这么多贪官儿。
官员腐败还严重影响了沈阳经济的发展。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沈阳的外商投资额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有人士指出这也是沈阳中院报告被否决的一个深层原因。
-防止政治权力“私有化”
沈阳市中院法院工作报告被地方人大否决的原因,引发沈阳人对防止权力腐败的思索。
辽宁省人大政法委主任吴邦增说,腐败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权力私有化。民主是防止政治权力私有化的重要保障。他提出“政治权力应和资金保持安全距离”。
韩大元教授认为,改善民主监督的一个基本措施,就是改善人民代表产生的方式,推行公开公平的选举制度。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王佑启认为,沈阳中院事件还反映出我国人大监督工作没有做到位,否则报告通不过的不仅仅是沈阳。他曾在沈阳举行百万市民年评政府活动时,向政府主要领导提出五点意见,均未被采纳。在两次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他都投了反对票。当时的市长慕绥新竟说,这样的人怎么能当人大常委会委员呢?
代表的素质低及监督意识差也是监督不力的重要原因。当了8年沈阳市人大代表的冯有为教授总结出人民代表享有出席大会权、审议报告权、提议案权、选举权等十几项代表权。但罢免权、质询权、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权等最“硬”的监督手段很少被使用,有的代表甚至不清楚自己享有的这些权利。三位代表还提出,《监督法》应尽快出台。(杨永辉)
 突发新闻、重大事件、百姓关注 尽在头条新闻短信
        奇闻趣事 社会热点 社会新闻短信为生活添姿增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