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讯 百色市公安局原局长李红专涉嫌犯有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罪和受贿罪一案,8月14日上午在百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继百色地区公安局原副局长农家益等人之后,第9个被百色中院押上审判台的“黑恶”保护伞。至此,备受关注的百色黑社会性质团伙“保护伞”的系列案已全部开庭审理。
现年38岁的李红专28岁时就出任县公安局的政委、局长。1998年4月调任百色市公安局局长。据公诉机关指控,百色市黑社会性质团伙的首要分子周寿南、丁旭(已执行死刑)等人于1996年8、9月间,经李红专的默许,在田阳 县开设了一家赌场。李调任百色市公安局局长后,在1998年8月间,百色地区公安局主要领导批转一封反映周寿南在百色饭店开设赌场和百色市公安局一些领导充当赌场保护伞的群众举报信给李红专。李红专接到信后即叫来时任治安大队长的梁成新(已判12年有期徒刑),并要梁去通知周寿南暂停“营业”,后百色地区公安局主要领导到市公安局检查工作,询问查处赌场的情况时,李红专又授意梁成新故意欺骗上级领导,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周寿南一伙在百色饭店赌场的赌博活动愈演愈烈。1999年1月5日,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特勤大队对百色饭店赌场进行查处,抓获51名参赌人员及赌场人员,并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5天和罚款的治安处罚。在行政拘留期间,地区公安局刑侦支队领导先后通知李红专,言明因聚众赌博被拘留的其中黄杰、苏蔚宣、李富强3人犯有大案,要求将其移交刑侦支队进行审查。但被告人李红专不顾上级机关的指令,指使手下民警提前释放黄杰等3人,使其逃避法律处罚(后黄杰等3人被抓获归案,黄、苏二人已执行死刑,李富强被判无期徒刑)。公诉机关还指控李红专在任百色市公安局局长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先后收受周寿南等人的钱、物折款共计人民币15.1万余元。 (黄朵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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