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和国家旅游局关于泰国“登革热”的联合公告发布后,引起了有关各方的广泛关注。记者就此采访了本市一些旅行社、游客、律师和政府有关部门。
记者采访了上海中纶申通律师事务所的朱律师。他认为:由于政府未作出停止赴泰旅游的决定,也就是没有明令禁止“亮红牌”,目前的公告只是警示性的“黄牌”。所以在法律上还不属于“不可抗力”。因此,按合同约定,游客取消旅游计划,要承担违约责任。但 他同时认为,从实际出发,考虑到疫情的出现毕竟是大家都不愿看到。所以,目前一些旅行社采取延期、转线或各承担部分损失的做法,是比较富有人情味的。对于游客退团,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旅行社作了这样的分析:游客的出境团费主要构成有护照费、签证费、机票、境外接待费、组团社服务费和配额费。按旅游合同规定:提前7天退团,按团费的5%收违约金,7天内退团按团费的10%收违约金。在这一原则下,各条线路均有补充条款。如泰国五日游,目前市场价为2700元—2800元,但其签证费、配额费等相加,肯定不止总价的10%。加上机票一旦开出,费用就是全额的,境外接待费也同时确认,所以损失几乎是100%。旅行社与游客的约定是视操作进程,已发生的费用由游客承担。当然旅行社表示:对“登革热”退团者我们的服务费是绝不会收的。当记者拨通一家旅行社的电话,只听得话筒那头都传来深深的叹息声,“这下惨了,损失肯定不小。”当问及旅行社对不愿按原定计划赴泰的游客将作何处理时,旅行社表示会采取三种方式:客人可以办顺延去泰旅游,旅行社可为客人转线去其它地区旅游、退团。据中旅出境部介绍,前一段媒体刊登此疫情后,他们的客人中采用延期去泰旅游的有30%多,转线的50%多,退团的10%。据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员介绍:“登革热”不属于“检疫传染病”,所以政府不会“亮红牌”———禁止出入。因为,世界卫生组织对目前世界上已知的疫情分为“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两种。前者为天花、黄热病、鼠疫和霍乱。有此疫情的一定“亮红牌”,采取封锁口岸、境止出入的措施。后者为流感、伤寒等,包括“登革热”。对此,只“亮黄牌”发布疫情信息,不会采取强制性措施,这是世界上通行的做法。
检疫局官员还阐述了他们对公告的解读:首先是检疫部门将加强对入境渠道的检疫,包括人、行李和交通工具。但这不会妨碍正常的观光、旅游和商务活动;其二,告诫公民加强防范意识;其三,泰国方面采取的措施非常有力,出游者只要有防范意识和措施,完全不必惊恐。
他们特别提醒市民:赴泰旅游须带上防蚊水,万一发生病情应及时上医院就诊,不要自行吃药。昨天,记者就此新情况向市旅委有关部门就此事“讨说法”。他们表示:尚未看到这一公告,因此在未作研究前,不会对媒体有新的说法。
据记者了解,在前两周获知“登革热”时,市旅委曾召集沪上14家组团社和代办社开过紧急会议,要求加强防范措施,并提醒旅游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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