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12-9”系列抢劫银行案被告人张书海 彭辉/摄(图片来自photocome) 版权作品 请勿转载 图为张书海、张宏超等11名被告人被带上法庭 彭辉/摄(图片来自photocome) 版权作品 请勿转载
本报讯 震惊全国的郑州“12.9”特大系列抢劫银行案8月16日在郑州公开开庭审理,张书海、张宏超等11名被告人因涉嫌抢劫,非法买卖枪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窝藏、转移赃物,帮助毁灭证据等罪被推上法庭受审。
此案由郑州市人民检察院于今年8月5日提起公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刑事审判庭审理。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书海、张宏超、张世镜、乔红军、张玉萍 、张小马、张云志等人分别结伙,在多次预谋、踩点后,分别携带猎枪、爆炸装置、导火索、大铁锤等作案工具,先后窜至郑州市万福花园李全国家、郑州市淮河路24号市电信局八分局、郑州市交通路39号建设银行储蓄所及郑州市银基商贸城一楼广东发展银行营业大厅,持枪威逼被害人及在场群众,或使用爆炸装置,抢劫财物共计价值252万余元。在抢劫中,被告人张书海持枪击中银基商贸城保卫干部常玉杰,致其当场死亡。其中,张书海、张玉萍参与抢劫4次,共计抢劫人民币250余万元,张宏超、张世镜参与抢劫3次。起诉书还指控被告人张书海犯有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告人王志昆犯有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告人王雨犯有帮助毁灭证据,窝藏、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窝藏、转移赃物罪;被告人张大国、李进才犯有窝藏、转移赃物罪。
为了确保审判质量,此案胜利侦破后,郑州中院即于6月28日成立了由院长刘春年为组长的审判领导小组,抽调10名审判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强的干警成立了审判组。郑州中院为开庭做了充分准备,依法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6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并成立了由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张中强等3名业务骨干组成的合议庭。据悉,庭审时间预计3天。(本报记者李建华 本报通讯员赵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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