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佛山电 近日,佛山市律师戴国胜因涉嫌伪造证据罪,被南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南海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出,2000年11月间,原广东经伟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戴国胜受凌桂良等人的委托,担任凌才良强奸案的辩护人。戴国胜以1万元人民币为诱饵,引诱被害人凌某撤销对凌才良的指控。为此,戴国胜将凌某带到办公室,并亲自起草了要求撤 销控告的申请。2001年1月,在南海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凌才良强奸凌某案时,戴国胜当庭将事先由凌某抄写好的申请提交给法庭,并提出该案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此后,戴国胜又多次找凌某及其亲属要求私了,并要求凌某亲自到派出所撤诉。2001年3月20日,凌某的父亲到南海市人民检察院揭发了戴国胜涉嫌作伪证的事实。
南海市检察院公诉人认为,戴国胜无视国家法律,身为刑事诉讼的辩护人,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其行为已触犯法律,构成辩护人伪造证据罪。
在法庭上,戴国胜竭力否认自己涉嫌的犯罪事实,认为是被害人凌某得不到赔偿而迁怒于他,他只是向当事人的家属提供正当的法律咨询。
戴国胜涉嫌伪造证据罪一案,受到佛山、南海律师管理部门和众多执业律师的普遍关注。据有关人士介绍,执业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将会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失去执业资格,以后再不能从事律师职业。目前,本案仍在审理中。(段煜第 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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