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8月19日消息: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日前出台关于鼓励海外留学人员以多种形式
为国服务的若干意见,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以适当方式为祖国服务,加大对海外留学人员为国服务的吸引力。
中国回国留学人员目前以年均13%的速度增长,目前已回国13万人,但由于具体情况不同,尚有25万余人在国
外学习或工作。
在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同时,意见鼓励中国在海外学习或完成学业后在国外工作的留学人员,以自己的专业和专
业团体的优势,通过多种形式为国服务,为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而开展各种活动。
意见指出,国家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在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开放)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各类企
业、事业单位受聘兼任专业技术职务、顾问或名誉职务。取得博士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可到国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
研工作站做博士后。鼓励他们利用先进科学技术、设备和资金等条件,与国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单位进行合作研究,
可以采取个人与单位、个人与个人或单位与单位的形式,研究工作可以在国外,也可长期或短期回国进行,也可在国内和国外
建立合作研究开发基地。鼓励接受国内委托的科研项目,在国外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也可委托国内有关研究单位、团体开展接
受国外科研项目研究开发。鼓励以专利、专有技术、科研成果等在国内进行转化、入股,创办企业,或开办专业性咨询公司,
以自有资金和引资在国内投资。鼓励为祖国内培养人才,为西部地区服务。鼓励在国内注册中介机构,从事引进资金、技术、
项目等中介服务,联系外国专家来国内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在国外建立为国内产品开拓国际市场等中介服务。
据了解,国家将为海外留学人员为国服务提供政策上的支持。主要包括对某些学科和专业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具有国
际竞争力的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国家给予经费支持;为国服务给付合理报酬、中介费或佣金等,对合作研究、合资创办企业的
,可以专利、发明、专有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收入纳税后可换成外汇出境外;保护他们在专有知识、技术专利、科研
成果等方面享有的知识权益,可以分享个人科研成果在知识产权收入分配中所占份额;提供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科研开发和成
果转化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包括购买住房、子女入学等生活保障措施;对在华任职的留学
归来人员中的外籍高科技、高层次管理人才提供出入境便利,对需要多次临时入境人员、需要在国内常住人员、需要多次出入
境的和申请在华定居的,可批准同意发给相关证件和签证。
各地区、各部门和用人单位还将适当拨出专款对留学人员为国服务活动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各地人事部门将为海外
留学人员积极提供各项人事代理服务,表彰奖励在为国服务活动中做出杰出贡献的海外服务人员等。(沈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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